演奏形式有哪些?
演奏形式如下:
1、独奏:即由某一件乐器单独演奏(如二胡、笛子、琵琶、小提琴、单簧管、小号、钢琴的独奏)。独奏者往往要有较高的演奏技巧和一定的音乐修养,独奏用的乐曲不仅要有完整的音乐形象和细致感情表达,还应当充分发挥乐器的性能。
2、伴奏:即在演唱(独唱、齐唱、合唱等)或器乐独奏的过程中,用一件乐器(如手风琴、钢琴、笙、扬琴等)或一个乐队(小乐队、民乐队、管弦乐队)来衬托歌(乐)曲的主旋律,奏出引子及过门。伴奏可使演唱或演奏的表现力更为丰富。在练唱或课堂教学中,用钢琴、风琴或手风琴在事先不谱写出曲谱的情况下,临时根据歌曲主旋律弹出和弦音型进行伴奏,称为“即兴伴奏”。
3、齐奏:即用二件或二件以上的乐器同时演奏同一个旋律。齐奏虽然不能象独奏那样充分发挥乐器的性能,但如果采用不同种类乐器进行适当的组合,也具有一定特色,如很多地方戏曲的伴奏,常采用齐奏的形式。
此外,还可以采用单一种类的乐器进行齐奏,如小提琴齐奏、二胡齐奏等,可以训练演奏者整齐统一、互相配合的演奏基本功。
4、重奏:即用二件或二件以上的乐器,同时每件乐器演奏不同的旋律。如弦乐四重奏,钢琴四重奏、小提琴二重奏、铜管乐五重奏、弹拨乐五重奏、丝弦五重奏等。
5、合奏:即使用多种乐器进行多声部乐曲的演奏。各声部一般要有两件以上的同种乐器。合奏中由于各种乐器有着不同的音域、音色和音量,因此综合起来演奏,有着多种色彩的变异,音响效果丰富多彩而富有表现力。
常见的民乐合奏有丝竹合奏如《中花六板》、《欢乐歌》等,弹拨乐合奏,如《三六》,吹打乐合奏,如《大得胜》、《将军令》,以及民族管弦乐队合奏,如《金蛇狂舞》(聂耳编曲)、《喜洋洋》(刘明源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