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亶甲的迁都之事
争议地点
商人屡迁,史载有“前八后五”之说。这些具体地点的确定,对重建商史以及解决相关学术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但其中大多数地点至今尚未被考古学所证实,河亶甲所居的相即是其一。《竹书纪年》、《尚书·序》和《史记·殷本纪》三书皆说河亶甲迁于相。关于河亶甲死后葬处,传说有三处:一、相(今河南省内黄县境内);二、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三、殷附近(今洹水南岸)。
史料记载
关于相的所在,《史记集解》引孔安国曰:“(相),地名,在河北”,至于其具体地点,主要有三说:
一说在今内黄。《括地志》载:“故殷城在相州内黄县东南十三里,即河亶甲所筑都之,故名殷城也”。《元和郡县图志》卷16河北道一相州内黄有:“故殷城,在县东南十里,殷王河亶甲居相,因筑此城。”《太平寰宇记》也有类似记载,不少学者从此说。
一说在今安阳。唐杜佑《通典》卷178相州条:“相州(今理安阳县),殷王河亶甲居相,即其地也……后魏道武置相州,取河亶甲居相之义”。宋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引《类要》:“安阳县本殷墟,所谓北蒙者;亶甲城在五里四十步,洹水南岸。”宋罗沁《路史·国名纪四》既提到河亶甲之居在内黄,又提到河亶甲故城和亶甲冢在安阳。宋吕大临称《考古图》中记录的多件商代青铜器“得于邺”,其中卷四记录一件铜罍时说:“闻此器在洹水之滨亶甲墓旁得之。”
一说在沛郡相县,即今江苏徐州南、安徽宿州北的符离集。丁山以《古本竹书纪年》有河亶甲征兰夷事,与仲丁迁沂蒙地区一并考虑而有此说。陈梦家等人从之。
对于“沛郡相县说”,多因符离集附近有相山而附会,不可取,对此邹衡等学者已有精辟论证。唐宋以降以“安阳说”最为流行,但随着安阳小屯甲骨的发现、殷墟为盘庚所都的确认,此说便寿终正寝,并似成定论。现研究者多以“内黄说”为是,但在内黄史载河亶甲所居处并未发现规模较大、年代相当的商文化遗址,而且这一带发现的商代遗址很小,为都的可能性不大。这样,相都的确实位置便成悬案。
相都究竟在何处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在洹河流域的区域考古调查和洹北花园庄遗址(位于河南省安阳市北约3.5公里处)的发掘,为探寻河亶甲所居之相提供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