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规定晚上9点以后不让跳广场舞合理吗?

随着许昌市的新规:“在公***场所进行广场舞、唱歌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夏季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冬季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进行以上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如果违反该规定,将“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关于对广场舞的相关争论从民间上升到了更高层面。这里面的恩怨情仇确实是一言难尽。

在现在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跳广场舞的人都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不管是大爷大妈,还是小媳妇,都加入到这个队伍里了,跳广场舞在现在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一张特殊名片,早已经走出国门。

跳广场舞的好处不少,就不一一叙述了,现在就聊一下广场舞的最大的一个问题,也是人们最头疼的一个事,那就是噪音扰民。因为这件事造成了很多人对广场舞的厌恶,甚至是言语攻击,以及相互冲突的事件也在增多。相信大家也遇到过,因为活动场所的限制,跳广场舞的地方多是在居民区,这里不只是有老人,还有一些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作息时间不一样的人们,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存在一些矛盾点。

首先这种问题的解决,多数是以人们的相互理解和社区物业的调解等的结束,广场舞大妈们也有的跟打游击一样的不停地在更换地点,也是让人有些感慨,多数人是能够理解年轻人的情绪的,以此来减少影响。

现在地方管理规范的出现,我认为是好事。因为看到了存在于百姓中的矛盾点,听到了老百姓反映的声音,这是一件好事,没有因为怕麻烦而不作为。值得百姓去肯定的,至于有些意见,可以正常地去反馈就行了,只要地方认真的去听取,精准施策,百姓是喜欢的,拥护的。

对于相关规定,我认为是合理和必要的,有些社会行为发展到一定程度,有一定规模后,地方是应当及时的做一些引导工作或者参与其中。对于后期的纠纷和不良影响能够做出反应,能够做一些服务大家的事是人们所乐意的。适当的规范是好事,对于缓解百姓的纠纷非常必要。

关于内容的合理与否,是要做大量工作的所在,要认真地了解百姓的诉求,分析具体的原因,在规范的同时,也要做好必要的引导,例如引导可以跳广场舞的地点,声音的最大音量等,简单的建议。

对于规定,我想大部分广场舞大妈大爷们是可以理解的,想跳广场舞的时间适当提前,或者缩短一点,影响不会很大。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落一个众人敌视的对象,还是在满足自己娱乐的同时,尽量地减少对他人的影响。

中国的社会已经步入老龄化,越来越多的老人给社会的不同变化,也是社会需要关注和做好工作的,不只是广场舞,还有老人们的其他的需求都是很现实也是很迫切的。

现在很多地方做的很好,已经在引导优秀的传统文化,尊老爱幼,社会包容度增加,人们思想也在提升,相信在以后,我们的生活氛围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