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毒害品?毒害品如何分项?

毒害品主要是指进入人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够与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者生物物理学变化,从而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者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的物品。

毒害品按照其口服摄入、皮肤接触和吸入烟雾或者粉尘三种施毒方式所显示的毒性进行分级的标准,见表1-8。

表1-8 口服摄入、皮肤接触和吸入粉尘或烟雾确定分类的标准

注:粉尘和烟雾的毒性标准是基于1h暴露过程的LC50数据,如果能够获得这种资料即可使用,但如果得到的LC50数据仅涉及4h暴露于粉尘和烟雾中,那么这个数据乘以4,所得结果可以取代上述数据。即LC50(4h)×4被视为LC50(1h)的相应值。

对于具有毒性蒸气的液体,其危险级别按照20℃时标准大气压力下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有的液体饱和蒸气的浓度rriL/m3来区分,用V表示,其分级标准见表1-9。

表1-9 具有毒性蒸气的液体分级标准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有催泪性蒸气的液体、闭杯闪点低于23℃的液体,其危险级别最低不应低于二级。蒸气的吸入毒性标准是基于1h暴露过程的LC50数据,若能够获得这种资料即可使用,但是如果得到的LC50数据仅涉及4h暴露于蒸气之中,那么这个数据可乘以2,所得结果可以代替上述标准。即LC50(4h)×2被视为LC50(1h)的相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