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14.36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
14.36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 “ 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 ” 子曰: “ 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
注释
▲公伯寮[liáo]:公伯氏,名寮(《史记·仲尼子弟列传》作“僚”,一作“缭”),字子周。春秋末年鲁国人,与子路同做季氏的家臣。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把公伯寮列为孔子弟子,且名列第二十四。《史记索隐》引谯周云:“疑公伯缭是谗愬之人,孔子不责,而云‘其如命何’,非弟子之流也,太史公误。”程树德《论语集释》引《论语后录》曰:“寮与子禽同类耳。”余谓此如程门之邢恕(邢恕师从程颢和程颐,是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被列入奸臣传),削其从祀可也,以《史记》为误则非也。
▲愬[sù]:同“诉”。
▲子服景伯:子服景伯,即子服何,中国春秋时期鲁国的大夫。孟孙氏族人,与孟懿子(孔子的弟子)同辈。
《世本》记载子服氏:孟献子生子服孝伯(仲孙佗,谥孝,孝伯,字子服),其后为子服氏。孝伯生惠伯,惠伯生昭伯,昭伯生景伯。景是谥号。
▲夫子:指季孙。
▲惑志:指疑心,惑乱之心。
▲肆:古代指人处死刑后暴尸示众。《周礼·秋官·掌戮》:“凡杀人者,踣[bó]诸市,肆之三日。”周制杀人有陈尸三日之法,大夫以上尸诸朝,士以下尸诸市。
译文
公伯寮在季孙面前毁谤子路。子服景伯把这件事告诉孔子,说:“季孙虽然已被公伯寮迷惑了,但我的力量还可以把公伯寮杀了陈尸街头示众。”孔子说:“道如果能够推行,这是天命;道如果将被废止,这也是天命。公伯寮能把天命怎么样呢!”
学而思
“命”可以看作是命运,可以认为是万事万物的发展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势”,大势所趋的势,天下大势之所趋,非人力所能移也(陈亮《上孝宗皇帝第三书》),孔子的道是行还是废,受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所影响,个人的影响微不足道。
孔子五十而知天命,通过下学而上达,明白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了解了天下大势。子路说:“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孔子为了改变世俗的疾固,将无道变成有道,所以才“知其不可而为之”,孔门弟子受其影响,因此说“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
参读:
《子罕篇》9.1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子罕篇》9.5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宪问篇》14.32微生亩谓孔子曰:“丘何为是栖栖者与?无乃为佞乎?”孔子曰:“非敢为佞也,疾固也。”
《宪问篇》14.35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贡曰:“何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
《宪问篇》14.38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
《微子篇》18.6夫子怃然曰:“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
《微子篇》18.7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