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剧的粤剧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粤剧成功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9年,粤剧被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继昆曲之后“申遗”成功的第二个中国剧种。成为粤港澳***同拥有的首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9年11月28日,广东庆祝粤剧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新闻通报会暨中国粤剧网开通仪式在广州红线女艺术中心举行,广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杨树及广东省粤剧界知名人士和粤剧研究专家以及粤剧院团有关人员近百人参加。在2003年粤港澳三地政府文化部门举行的第三次文化合作会议上,三方商定联合申报粤剧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并确定每年11月下旬举行“粤剧日”活动。

广东文化部门将积极履行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承诺,扎实推进保护和弘扬粤剧文化遗产的相关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为粤剧的繁荣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实施“粤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对海内外粤剧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普查和清理;三是组织建立粤剧传习制度,保证粤剧艺术的稳定传承;四是建立粤剧艺术研究中心,加强跨地域的学术研究;五是广泛团结海内外粤剧表演艺术团体,定期进行粤剧展演,扶持重要的粤剧演出活动,使之成

为检验粤剧保护成果的重要方式;六是支持在社区、广场、学校、剧院等的业余粤剧演出,在基层推广粤剧艺术,维持、扩大粤剧观众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