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连环杀人案回顾:凶手连续作案36年,连杀15人,后来怎样了?

1995年,云南警方破获了一起时隔36年的杀人悬案。凶手在云南省路南县鹿阜镇大兴旅社的202号房制造了一起杀人案,迅速引起警方重视。从该旅社服务员处得知,凶手是一名男性老人,后警方将其曲靖市很久之前发生的命案联系起来。

案件***同点:都是老头作案,且作案手段完全一致,警方推断凶手是一个作案累累的“惯犯”。随后对其展开调查。案件背后与到底隐藏着哪些隐情,竟能让一位老人作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下面和小编一起来探寻案件背后隐藏的真相。

凶手钱永昌,是一名年近六旬的老人。因早年家境贫寒,经济条件难以维持生计,由此耽误了自己的终身大事,后历经种种缘故,孤身一人,独自生活。其后尽管有意成家,最后也都无疾而终。

因偶然一次机会在公园中看见,别人都是阖家团圆,幸福欢乐,而自己始终是孤单一人,常年的孤独使他变得心理扭曲,麻木不仁,失去了对幸福生活的善意,转而产生邪念,顿生报复之意,将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别人的身上。

于1958年,为了挣钱,钱永昌因贵昆铁路开工修建,随后成为修路民工,被征集到宣威县,住在该县小鸡街田头村。每天辛苦劳作,因为一次偶然机会与一名女民工相识,不久发现成不正当关系。

次年10月,二人的奸情被人撞见,害怕事发,从而接受处分,随后钱永昌动起了杀机,将人杀死。第一次杀人后他并没有表现得十分恐惧,而是像往常一般平静,继续工作。

1960年,钱永昌在昆明当民工期间,因与他人发生矛盾,将其打成重伤,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一年,并关押于昆明市看守所。1962年,又因盗窃被送入昆明市第一劳动教养所劳动教养一年。但出来后的他并没有改过自新,而是变本加厉。

于1964年-1967年间,其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刑,之后进行劳改,刑满释放后,留队就业至1973年。被多次判刑的他全然没有对法律的恐惧和震慑,于1984年-1994年间,多次越狱,其后对他人进行诈骗,因诈骗罪和越狱罪被判刑,后在嵩明四营煤矿劳动改造。

于1994年1月2日刑满释放回到老家路南县板桥镇后,钱永昌真正释放自己内心的恶魔,疯狂杀人。于1974年8月,钱永昌在广西柳州因抢劫杀害了一名银元贩子。面对轻而易举得来的钱财,其更加暴虐。

于1974年10月流窜至贵州省贵阳市,对一名做虫草生意的商人实施抢劫,随后将其杀害。至1995年间,此案***计杀害15人,凶手随后消失不见。

案发后,民警迅速调查,经过摸排走访,找到知情人。获悉,凶手姓钱,近60岁,是路南县人。曾于1978年在路东煤矿服刑,时任小组长,被人称为“钱管”,且鼻子下有一颗黑痣。

随后路南警方紧急调取档案查阅,并筛出了两名年龄相近的钱姓犯人,后经辨认,确定其中一名就是凶手“钱永昌”,随后云南省动员全省对其进行抓捕,并将凶手的照片分发至全省各个工作人员手中,在接到泸西县城停车场旅社服务员提供的线索后,将其在一辆即将从泸西开往师宗的小客车上成功抓捕。

经审问,他便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数罪并罚,最终,钱永昌被依法判处死刑,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一场凶手潜逃了36年的杀人命案终被告破,却只因看不惯别人幸福,让无辜生命遭受灭顶之灾,未免太过残忍。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