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塔斯状告迪玛希侵权是怎么回事?

凭借海豚音和高颜值在《歌手》节目中走红的哈萨克斯坦歌手迪玛希,今日(1月31日)接到了维塔斯方面的律师函,禁止他今后在任何演出中再演唱维塔斯的任何歌曲。起因是迪玛希在《歌手》和《“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全球华侨华人春节大联欢》中翻唱了维塔斯的《歌剧2》,这首歌是维塔斯18岁所写、19岁克里姆林宫的出道作品。

维塔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赞迪玛希年轻、技术好,但他建议迪玛希能尊重版权,因为翻唱别人不是歌手的长久之计。

迪玛希小哥连续两期《歌手》稳居第一,上周的《歌剧2》更是让不少人听了直呼耳朵怀孕。在昨天播出的湖南卫视华人华侨春晚上,迪玛希又再次演唱了这首歌。然而没想到的是,《歌剧2》这次的改编和翻唱,竟然没有取得维塔斯的授权!

31日,维塔斯的俄罗斯制作人布多夫金已经在微博上发出了律师函。文中称《歌剧2》被多次在无授权的情况下进行改编,并且在各大网络、音乐平台上大肆传播。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让此事得到合理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