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王海滨什么人物
诈骗犯。
王海滨,男,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因本案于2016年8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天津市和平区看守所。
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间,被告人王海滨使用昵称为“萱萱”及“萱雪花”的微信号将被害人王某1所用微信号加为好友,后虚构自己是女性并以与被害人搞对象为由,通过微信多次向被害人索要手机充值卡及微信红包,***计骗得被害人王某1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的手机充值卡和人民币6000余元。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于2016年8月10日将被告人王某1抓获,现作案工具手机等物已被扣押。2016年9月20日,被告人王海滨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王某1损失***计人民币30000元,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被告人王海滨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