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杀人案,凶手丧尽天良连杀6位至亲,为何?

李磊因为妻子的几句话将其残忍杀害,扭曲的心理已经让他杀红了眼,丧失了原则和道德。跟随内心的魔鬼,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是什么原因让原本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变成如今如此悲惨的地步?下面一起跟随小编来探寻一下这背后隐藏的秘密。

主人公李磊,1980年12月3日出生于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村,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家里只有他和一个相差7岁的妹妹。李磊从小就没有接受到正确的家庭教育,由于李磊是家里的长孙,从小就深受全家人的喜爱,但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他的父亲,他父亲对他的管教非常严格。在他的记忆中,有关父亲的记忆就是自己被父亲吊在树上打的情形。由于李磊与爷爷奶奶居住,而得不到父母的关怀,在这种情况下,李磊对“家”的概念。这也是为他以后做出错误的事情埋下了伏笔。

由于李磊的性格十分内向,不愿与人交流。喜欢打架,不喜欢上学,初中时便辍学,之后离家出走。尽管那时他才16岁,但骨子里也有种要让家人为他骄傲的信念,随后他来到了大兴西红门一带打工挣钱,一年后拿着自己挣的钱回了家。1999年,与王美玲相识于大兴西红门附近的一家理发店,不久两人正式在一起。王美玲的父亲一开始并不同意女儿与李磊交往,那时的李磊还在做煤渣生意而且内向,以为他不适合女儿,但王美玲还是在父亲的阻碍下强行与李磊结婚。2002年,李磊与王美玲正式结婚,婚后为了照顾岳父岳母,将其从老家接到北京,方方面面都受到李磊的照顾。

之前李磊和朋友一起做变压器生意,曾向父母伸手要过几万块钱,受到父母的唠叨。长大后的李磊依旧惧怕父亲,每当父亲一喝酒,他就赶紧从家里溜出来,怕被父亲教训。经过两年的发展,李磊夫妇的理发店规模越来越大,看见了利润,李磊也做起了相关生意,月入二十多万。不过平时他很喜欢旅游,各种费用的开支花销也很大。

2009年5月,李磊在天宫院村拆迁,分得了拆迁款600万。李磊与父亲因为这笔钱怎么花产生了分歧,父亲怕他瞎花,决定由他自己做主,并将这笔钱全部打算购买商品房,也因此,李磊与父亲之间产生了很大的隔阂。另外妻子因为做安利,每月都有业绩要求,若完成不了便要自己承担。妻子因为完成不了业绩,也常常让李磊垫钱。妻子还经常怀疑李磊出轨,要求每天晚上10点前必须回家,为此事天天打架。

其实,诸多境遇让李磊的心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李磊从小在父亲的眼里就是一个坏孩子,在妻子的眼中,自己一无是处,面对压抑的环境,李磊本以为自己可以因为房子的拆迁而得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让自己在家人面前抬得起头。没想到自己在家人心里,自己还是没有长进。而这件事也将成为整件事情的导火索。

2009年11月23日,李磊在亲戚的婚礼上当中受到父亲的指责,随后他借喝酒发泄心中的愤恨,半路妻子打电话查岗,李磊气冲冲地回到了家,当时全家人都已经睡了,除了妹妹在玩电脑。李磊回来本想直接睡觉,那你和妻子又和他说:月底了,这个月的业绩又没有完成,赶紧给我5万块钱“,就这一句话,激起了李磊心中的恶魔,挥手将妻子杀害,觉得气不出,又来到妹妹的房间将妹妹杀害。父母闻声前来也被李磊杀死。冷静过后,李磊想到自己还有两个孩子,自己逃跑后他们怎么生活,于是将自己的两个孩子杀害。整件案件的初衷都是由于李磊心中那可怜的自尊,由于妻子的一句话杀死了6个至亲的人。

于2010年8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李磊提起公诉,而李磊在法庭上没有进行任何的辩护,只说了一句“判我速死”,于10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李磊死刑,9月16日李磊被执行死刑。案件到此结束,大家有什么看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