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音乐版权是我的悲哀吗?

但是一个歌手对自己的音乐没有版权,真的很可怕。

正常情况下,音乐作品的创作者享有音乐的著作权,包括表演权、传播权、署名权等。,也就是说,没有音乐的版权,歌手连歌都唱不出来。

不仅自己演唱会唱不了,电视节目也唱不了。

然后作为歌手打个球。

正常霉霉的音乐版权在公司,但是前老板斯科特把自己的音乐版权卖给了长期欺负自己的Scooter Braun。

你没看错,老板不仅把版权卖给了别人,而且这个人也是一个长期欺负霉霉的人,也是比伯的经纪人。比伯自己已经毁了霉霉最好的朋友,这次比伯也站出来支持无脑特工,指责霉霉网络暴力。

高没有犯错误。木梅只是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比伯,你为什么不下来捣乱?

一直对欧美的瓜不感兴趣,第一次听说那里的瓜这么奇妙。

霉霉的六张专辑落到了一个长期欺负人的手里。那是什么感觉?你想以后在人渣手里吗?

一个歌手不能独立持有自己音乐的版权,这真的是致命的打击

前段时间,周笔畅唱完《最美的期待》后,因为版权原因突然唱不出来了,甚至连《我向往的生活》里的清唱剧也因为版权原因没有播放。

所以发霉难过?歌手不能自由的唱自己的歌,还得受人渣的摆布,太可悲了。还有比这更悲伤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