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舞蹈的音乐选择需要注意什么?
儿童舞蹈音乐和儿童舞蹈属于表演艺术。然而,与儿童舞蹈中系统的表演相比,对儿童舞蹈音乐选材的研究却相当薄弱。它是音乐和舞蹈的交叉学科。过去,国外的儿童舞曲大多局限于某一历史阶段或某一作曲家的某一类作品。近年来,国内出现了一些儿童舞蹈音乐的选编,但大多是有所涉及,还远远不够深入和系统。通过多年的实践和研究,我们对少儿舞蹈的音乐选择进行了一些研究和探索。
首先,儿童舞蹈的音乐选择应注重娱乐性。
在儿童舞蹈中选择音乐主题时,要从儿童的现实生活中去寻找。短语应该简洁明了,让人愉快,优美,容易记忆。另一方面要有动感,为节奏规范的舞蹈提供生动的音乐素材。音乐曲调要简洁、流畅、优美,节奏清晰,结构方正,音域不要太宽,动作或故事化,适合反复多次,为舞蹈创作提供准确的音乐形象。如果有对比鲜明的段落(如快而活泼,慢而抒情),对比要鲜明。音乐的开头和结尾要明显,让孩子容易分辨,及时开始和结束动作。儿童舞蹈是儿童游戏的高级形式。只有活泼有趣的音乐才能让孩子爱跳舞爱看,才能让他们百看不厌。因此,在考虑儿童舞蹈的音乐主题时,应选择儿童熟悉、喜爱并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内容,这些内容可以通过舞蹈来表达,反映儿童的游戏生活。必须让孩子能够理解和明白它的含义,这样小演员才能演好,小观众才能接受。不同年龄的孩子有不同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不同的爱好和关注点。这给了我们一个广泛的选择儿童舞蹈音乐的主题。但是“娱乐”很重要。
第二,儿童舞蹈音乐的选择要注意多样性。
一般认为中国风的音乐和儿童音乐应该更贴近中国的儿童,从而更容易受到中国儿童的喜爱。其实这种理解并不科学。新生婴儿对音乐的选择主要是基于他们的身体舒适度。随着孩子的成长,后天环境中的主要音乐风格逐渐为孩子所熟悉和喜爱。儿童音乐之所以越来越受到儿童的喜爱,不仅是因为它的风格逐渐为儿童所熟悉,还因为它的心理和社会文化内涵逐渐被儿童所理解,而理解之爱是一种超越舒适、熟悉和满足的更高级的喜爱情感。随着孩子不断长大,一些孩子开始对已经太熟悉的音乐风格失去吸引力。相反,我们往往认为离孩子很远的异国音乐、成人音乐,因为适度的陌生感、新鲜感和挑战性,逐渐成为孩子有意识追求的对象。根据这一规律,我们在为儿童舞蹈选择音乐时,主要选择轻松愉快、不刺激、不重复的外国音乐。我们在风格上可以更随意一些,最好选择更经典的音乐作品。然后可以逐步增加儿童音乐和一般中国风音乐的比重,让孩子有充分的机会去熟悉和喜爱这些类型的音乐。然后逐渐加入民族特色明显、风格各异的中国音乐。最后,选择具有明显地域和民族个性的异域音乐,以及少量情绪健康的成人音乐,可以作为节奏性活动的音乐选择对象。
比如民间舞曲。这类音乐一般都很简单朴素,优美且有很好的舞蹈性。比如安徽的花鼓灯音乐,东北的二人转音乐,各少数民族的舞曲。再比如俄罗斯作曲家李娅-多夫斯基根据自己的民族舞曲创作的轻音乐作品《我与小蚊子共舞》。另外,可以选择中外作曲家根据各国民乐创作的舞曲、轻音乐作品片段。这类音乐一般具有民间舞蹈音乐的基本优点,结构清晰,易于根据教学需要进行编辑重组,有的甚至可以直接使用。比如中国成人舞曲《红丝舞》的片段,中国轻音乐《花花草草》,外国轻音乐《竖笛波尔卡》,特快列车波尔卡《哨子与狗》,外国芭蕾舞曲片段《拨弦》和西班牙斗牛舞。也有儿童或成人歌曲。这类歌曲往往是指作品中通过大众传媒尤其是电视的作用,形成了扩散性影响,是健康的,具有潜在教育价值的部分。比如《歌唱微笑》、《黄飞鸿的主题曲》、《男人要自强》等。在儿歌领域,有一大批深受孩子们喜爱的儿歌。它们在儿童中传唱已久,朗朗上口,经久不衰,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它为儿童舞蹈的音乐定位开辟了一条非常便捷的途径。选择儿歌作为儿童舞的舞曲,首先要符合舞蹈内容的要求,这样两者才能水乳交融。在儿歌的选择上,要注意不能照搬。我们必须根据舞蹈的要求对它们进行改编和发展,注入新的艺术想象,揭示新的艺术风格,获得新的艺术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