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罗素的《我的信念》
今天读了罗素的《我的信念》,其中包含了关于宗教、存在、意义、幸福/美好人生的观点和论述。这些内容都正是我一直所思考的,他讲述的很多观点和我们现在的观念也很接近,其间也有很多很睿智的论述。下面部分读书笔记,不能说完全忠于原文,更多的是我的一些理解和整合。
关于自然哲学和价值哲学
我们所讨论的一些灵魂存在与否,永生问题,甚至一些宗教话题,很多时候都是混淆了自然哲学和价值哲学。在这些问题上,很多人都有自己的观点。而当提出或者得出这些观点之后,就希望为其找到支持依据。最好的依据是什么呢,很多人自然而然地认为就是现代的自然科学。比如,用科学手段探测灵魂的存在,用考古学证明寻找到的“诺亚方舟”等等。
罗素认为,我们那些永生问题、人生意义价值的观点,都是价值哲学范畴,但是我们希望论证的依托是自然哲学范畴,这二者各司其职责,是不同维度的东西。在自然哲学里,人类不过是一种“事物”罢了,不要尝试为了满足自己希望的答案而弄虚作假,或者牵强附会。而在价值哲学里,自然是我们想象的一部分,所谓的价值意义都是我们自己定义的,我们是王,没有必要寻找什么评价标准或者证明依据。所以,很多人所做的那些争辩和论证,其实不过是想通过自然哲学去论证价值哲学,做一件不可能成功也没有意义的事情。“我们认为好的,我们所应喜好的,都与事物本真的样子没有任何关系,而后者是自然哲学的问题。”
所以,“美好人生是属于价值哲学的范畴,应当由我们来判定,而非自然——就连人格化为神的自然也不行。”
关于美好人生、道德、社会
美好人生其实就是爱的情感和知识的相结合——“美好人生是启之以爱、导之以知的人生”。要理解这个,首先来看什么是爱。罗素把爱分解为两部分情感。一部分是本能的喜爱之情,称之为纯粹快感;另一部分是善愿,称之为纯粹的仁慈。前者是本能,后者是父母之情的升华。而完美的爱是两者的结合。一个例子就是,父母因孩子长得漂亮而且有才华而生的喜悦之情。“如果有快感而无善愿,可能失之严酷;有善愿而无快感,则极易表现为冷淡与轻微的优越。”
而从接收方或者客体的角度来看,就多了一个理解。理解需要他人帮助或者是否感受到威胁的程度。所以最完美之爱的客体,是由快感、仁慈和理解相融合的。
如何能更好的实现这些融合呢,就需要知识的助力了。这里的知识是硬核知识,而非传统的道德伦理知识。罗素认为后者很多都是统治阶级的手段,违背了人的本能欲求。
因为罗素认为,美好的人生的根本是要追随人的本能,最大限度和期限地满足本能欲求——这个自然给人的本能欲求。这也不仅仅是个人的而是大多数人的本能欲求。因此,也就必然要权衡自我控制,长远欲求。“要建设美好人生,我们必须在智力、自控和同情方面都有所积累。”
判断某些社会道德规则的标准,也应该基于此,即这些社会规范和道德能否使欲求获得更大的总体满足。
那么,在社会环境中,怎么解决不可避免的冲突呢?需要通过知识智慧去寻求能够让各方都能满足,降低冲突的方式。好的社会是应该为大众的幸福投资,并以此为根本目的。包括以更便捷和高效的方法提供知识,创造更多的知识。对于那些造成危害的人类行动,若非源自无知,就是出于恶欲。无知可以教育,恶欲一定程度上是人的本能,更需要教育和调整。
从另一方面来看,一个美好的人生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好人生应当在美好社会之中发生,否则无法达成完满。”这个美好的社会应该是由希望主宰,而非压迫和恐惧。如果无法通过社会变革消除恐惧,就需要特意培养勇气。不仅仅是斗争的勇气,“也有面对贫困的勇气、面对嘲笑的勇气和面对己方敌意的勇气”。
归根结底,我们应当“ 遵从人类天性,因为我们的幸福须从我们的冲动和欲求中去酝酿 ”。何为美好人生,相对世俗一点的标准是,“拥有良好教育、友情、爱情和子女(如有此求),一份足以免于渴求或极度焦虑的收入,良好的健康状况,以及不至于无趣的工作。” 而最终的自由,是在我们像掌控外在世界那样掌控自我情感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