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音乐作品的版权
申请音乐作品版权的途径:
1.申请,提交材料,登录当地版权局网站,注册真实身份获取用户名和密码,邮寄材料;
2、著作权登记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
4.著作权登记将在登记机构受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作品经作品注册处核实后,作品注册处会发出作品注册证明书。作品登记证由登记机关根据本办法所附样本制作。登记机关的核实期限为一个月,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作品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专有权利人及其代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获得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可以代理涉及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的当事人。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用户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费的收取和转让、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以及使用费未分配部分,并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版权局依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方式、权利义务、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监督管理,由国务院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