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摇滚乐队Oasis在摇滚史上的地位如何?

有时候侯真很羡慕这些曼城来的自大的年轻人,他们自信自大,孤僻却不孤独,任他们性子乱,也不会导致毁灭。虽然他们有着沙漠般的头脑,却能写出绿洲般充满活力的歌曲。他们是绿洲-绿洲乐队。绿洲融合了英国摇滚史上的各种优秀风格(最多的应该是石玫瑰),形成了自己的后朋克,再次掀起了英国摇滚的崛起,填补了美国摇滚垄断带来的空虚和孤独。

在所有乐队成员的同意下,诺尔·加拉格作为一名统治者加入了他哥哥利亚姆·加拉格的乐队,并负责乐队的歌曲创作。之后,乐队摆脱了原来作为翻唱乐队的地位。但实际上,诺尔·加拉格是靠复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称之为改编)许多经典乐队歌曲中的即兴重复段或旋律来让这些段落起死回生的,但这种做法并不完全受到原作者的欢迎,《绿洲》也因此惹了不少麻烦。

乐队的另一个看点是更注重吉他的表现力——吉他特殊的音色和利亚姆·加拉格沙哑的嗓音唱出了诺尔·加拉格精心编写的歌词,使得这张压缩了英国摇滚音乐几十年精髓的专辑成为继英国朋克浪潮之后最值得一听的。从一开始热情的摇滚明星,到慵懒的Shakermaker,再到抒情却有些乏味的Live Forever,专辑里的每一首歌都是青春活力的。但是,比起现在流行的《超音速》、《在云端》,我更喜欢烟酒绿洲这种更颓废的艺术,或者像迪格西的《晚餐》、《娶妻生子》这种更柔和更冷静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