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指令再审"百香果女孩"案,案件有哪些不合理之处?
事件回顾
2018年10月,广西10岁女童杨某在出门售卖自家百香果途中被同村男子杨光毅侵犯并残忍杀害后抛尸荒野。案发两天后,杨光毅在其父亲陪同下主动自首。随后一审法院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波三折的审判对于杨光毅这种惨无人道的行为,判处起死刑本来是理所应当,如果真的按这样的判决执行,那么也不会引起社会不满。然而在2020年3月,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却作出了改判,法院认为杨光毅的行为虽然极其恶劣,但是其自首行为也对破案起到关键作用,所以应当从轻宣判,于是改判杨光毅为死刑,缓期执行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二审案件宣判有着极其不合理之处,虽然杨光毅属于主动投案自首,在法律看这确实是可以从轻处置的,但是?可以?并不是?应该?。杨光毅的残暴行为在大多数民意看来是不能从轻处置的,无论其自首主动与否,宣判都应当对其从严处置。于是,最高人民法院责令广西高院对此案件进行再审。
司法与舆论良性互动正是因为本案件二审对杨光毅的改判引发广大网友不满,此次案件才有了再审的可能,这充分说明了舆论与司法之间有良心的互动。法律不是死板的,符合民意的法律才能够真正被社会认可,司法与舆论的良性互动让案件的宣判更趋于合理性。
这也说明了我国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也不只是说说而已,司法部门积极回应民意并设置改判有利于让法律更加公正,对不应当原谅的罪人予以最严厉的惩罚,让其无法钻法律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