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概论

春秋时期-宫廷乐师

据记载,中国古代宫廷音乐一直以规模庞大、气势磅礴著称。春秋时期,皇族垄断音乐文化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各国音乐家适应了各诸侯国统治者的享乐需求,开辟了一个比上一代发展更大、范围更广的音乐世界。

春秋时期的宫廷乐师一般有两个特点;一种是在他们的名字前面加上“老师”,如师旷、史娟,以显示他们在当时较高的社会地位。其次,音乐家往往是盲人。因为盲人有很强的音乐记忆力。

1。师旷是师旷晋国(公元前572-532年)著名的音乐家,擅长用琴声描绘飞鹤的翱翔、鸣叫和优美的姿态,还能表现自然界的风雨声、雷电声等震撼人心的声音。他演奏的钢琴曲被称为“尚青”和“清治”。他有非凡的音乐天赋和高超的演奏技巧。

的听觉比晋国演钟的乐师灵敏得多。他是一个重视艺术,敢于直接提意见的音乐人。他钢琴也弹得很好,技艺相当精湛。

典故:《史记·十往事》记载“师旷弹琴击鼓,一次弹,轩门上有宣和二十八集;再弹一遍,伸长脖子唱歌,放松翅膀跳舞。”龚平喜出望外,坐了回去,问道:“没有这个最难过的是什么?”师旷说,“是的。以前黄帝靠的是和鬼神和谐。今君之德义薄,不足以听。听了就输了。”龚平不相信,所以他必须闻一下。师旷不得不演奏它。一出戏,有西北来的白云;二是风导致雨跟着,飞过屋檐,跑来跑去。公平的人害怕,蜷缩在走廊之间。晋国大旱,三年光秃秃的。"

2.魏国(公元前534-492年)音乐家史涓,也以擅长弹琴而闻名,擅长收集和演奏民间音乐。《乐书史记》中记载了史涓随出使晋国的情况:“封他为晋侯。到了半夜,他听到鼓和钢琴的声音,就说:‘我没闻到’。我招了我的老师胡安帮我写的。史娟写的,因为他坐在钢琴上听。以后史娟见到晋平公,宫铃想听新的声音,龚平就让史娟坐在师旷旁边,还帮他弹琴打鼓……”曲末,师旷按住琴,不肯再弹,说这是亡国之音,不能听。当问及原因时,说这是音乐家颜在所作的“颓废之乐”。这个故事展示了卫国商族聚居地区丰富的民间音乐、史涓对音乐的理解和对民间音乐的广泛收集。

3.杰出的古筝大师曾师从,被誉为的"清角",邹衍的吹法不如。《鲁氏春秋注》记载,我当25五弦琴老师的时候,整天弹五弦琴,甚至趴在钢琴前喃喃自语:我是为了孩子好,我不穷。“这说明石闻有着极其丰富的音乐内心世界。他是郑国宫廷乐师的杰出代表。石闻对学习音乐的态度非常认真。据说他三年没学会钢琴。老师误以为他笨手笨脚,让他回家。石闻去讲了一个哲学故事。他说救歌之人不在弦上,立志之人不在音上,所以不在心中,也不应该在乐器上,所以不敢动弦。这也是“得心应手”这个成语的由来,它已经成为中国古代音乐表演中一个重要的美学原则。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典音乐发展的重要时期。由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大开放,这一时期的音乐思想呈现出绚丽的景象,音乐理论空前活跃。在音乐美学方面,儒家的孔丘、荀卿和公孙尼重视功利和理性;道家聘老人,庄周重艺术,重精神。他们的观点对中国音乐的未来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当代对这一时期音乐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墨、道、儒三家的论争上,美学思想是这场论争的焦点。

墨家主张“非乐”

墨家创始人翟墨认为,音乐不仅浪费金钱,而且不能解除人民“饥者不能食,寒者不能衣,劳者不能息”的“三害”,只能对国家和人民犯错误,所以应该禁止。翟墨认为音乐——“大钟、鼓、竖琴和锣的声音”能唤起人们的美感,使他们快乐。但它的存在对国家在世界上的治理是有害的,对全体人民的利益是无益的。他认为“农民”和“妇女”听歌,肯定会妨碍农耕和纺织;听音乐肯定会影响读书人的精力和智力;“诸侯”们听了音乐之后,绝不能“早退,听狱政”,结果必然是“国乱,国危”。在翟墨看来,音乐越进步越发达,一个国家就越难治理。"那些喜欢音乐胜过复杂事物的人将会比寡妇们更好地管理国家."。他认为“音乐不是统治世界的理由”,也就是说,音乐对于治国平天下毫无用处。翟墨的意见,从其同情下层民众,反对“王公”过度的音乐享受,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毕竟是纯幻想,完全行不通。他单纯强调政治和生产,完全否定音乐的社会功能,反对音乐的进步和发展,也是不现实的。所以在社会上并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秦国统一六国后,这个学派就消失了。

道家主张“声大而声小”

道家和墨家一样,反对和否定音乐。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崇尚自然,否定一切人造的音乐。道家音乐美学在《老子》中有所阐释。《老子》八十一章,关于音乐的论述只有四条,分别是音律和谐、五音失聪、乐与饵、路过、大音希乐。其中“大嗓、乐嗓”一语可视为老子整个音乐美学思想的核心,直接影响了庄子等人音乐美学思想的形成,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本文以《老子》中的道哲学思想为基础,对其音乐美学思想进行分析和总结,发现《老子》将音乐分为两类:一类是道之乐,即无为之乐;另一类是世俗音乐,即人为的、不自然的音乐。道的音乐符合道的特性,道是一切人造音乐的基础,无所不在,无所不包。它是最美的,无声的,也是音乐的最高境界。人造的音乐好听,所以会让路人驻足,但这种有声音的音乐之美是世俗的,是暂时的,会让人失聪,所以不可取提倡。对于一个圣人来说,在治理百姓的时候,要“为胃服务,而不是为目的服务”。所以要废除耳目享受和包括音乐在内的一切文化,来治理世界,达到老子所希望的“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从表面上看,道教似乎对音乐和美持否定态度。相反,它比任何学校都更重视音乐这种艺术。更注重美——内在美和精神美高于形式美。换句话说,它强调艺术创作的非认知规律,即审美规律。而这恰恰是其他学校没有注意到的。

儒家以“善”“和”为美。

儒家乐论充分肯定了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在音乐内容和艺术形式上,儒家乐论把“善”、“和”放在第一位,艺术形式美放在第二位。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以“和”为核心,对中国音乐家的发展影响深远。孔子作为儒家思想的创始人,是中国音乐文化史的重要代表之一。他的音乐思想主要集中在《论语》中。在政治上,孔子主张“德治”,主张“礼治”,强调礼乐的政治作用,强调音乐可以在道德上感化人。他曾说:“快乐移风易俗不好,礼治百姓也不好。”孔子认为音乐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是“善”和“美”。符合所谓仁者为善,表现平和中庸者为美,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之一。后来,孔子的弟子公孙尼继承和发展了儒家的音乐理论,他的意见被保存在汉代学者编纂的音乐论著《乐记》中。公孙尼反对当时有些人把音乐当作奢侈品或消遣的观点,也反对音乐被否定的观点。认为音乐是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而“乐”是人的内心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在兴奋时产生一定的思想感情,然后用声音和按照一定规律组织起来的舞蹈动作生动地再现出来。其次,作者明确论述了音乐与生活、政治的关系,认为音乐必然表现社会政治,为政治服务,也就是说音乐与政治是相通的。所以太平时代的音乐一定是充满快乐的,政治也是文明美好的;乱世的音乐一定充满怨念,政治也是乖张的;国将亡的时代的音乐,一定是充满悲怆,民生悲惨的。

贡逊尼认为,音乐必须强调其政治和道德标准,才能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所谓“德为上”,也就是说,“德”是具有符合“礼”(封建统治秩序和道德规范)的思想感情的一流之作。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标准是次要的,所谓“艺术即成”。然而,作者并不认为“艺术”是无关紧要的。指出音乐是“美德”之花。如果是为了吸引人的喜爱,那就不能没有美和香。所以音乐必须是艺术的;要“待其装饰”,也就是说,要以美的形式表现出来。要使旋律(“音”)、歌词(“文”)以及美的各种形式和表现(“直、繁、贱肉、节奏”)符合内容的要求,能触动人心向善。在乐记看来,凡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的作品,都是应该提倡的“贤音”和“和音”,否则,都是应该反对的“溺音”和“淫音”。可见儒家所强调的是音乐与现实生活的联系,是情与理的统一,是音乐服务于社会政治的实际效用,这是其他学派所不论述的。但是,“儒家从一开始就把音乐当作‘养心养性’的工具。没有独立艺术的概念,一切都是良性的。这样的音乐可以让听者变成圣人或者动物。在儒家看来,控制音乐的发展是合理的。

纵观春秋战国时期关于音乐思想的争论,儒家对音乐的看法最为积极。它否定了音乐属于“神”的传统观念和商周以来否定音乐存在的各种意见,肯定了音乐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奠定了中国音乐的现实传统。但过分强调音乐的实用效用,往往会束缚艺术和审美的发展,使音乐失去美感和感动力。在这方面,道家的“有无互长”思想成为其对立和补充。它以其超越性的力量(想象、情感、美,以及后来的生动、意境等)为中国音乐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总之,春秋战国时期的儒道思想初步奠定了中国音乐美学的思想体系,产生了中国音乐在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