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已更名为「思觉失调症」
我国卫生福利部已于2014年5月21日正式发文全国医疗机构把「精神分裂症」病名改译为中文之「思觉失调症」。
期待病人更能了解思觉失调之病症,更热心接受治疗,使自己更有信心;期待病人家属更能了解思觉失调症,更能发挥家属的亲人关怀,使病人能顺利复原;更期待社会更能了解思觉失调症的病症,给予必要的协助与关怀,有效减低社会的烙印与偏执印象,使病人获得足够支持与复健,顺利回归社会。
一百年前命名的精神分裂症,其病情已随时代的进步,医学治疗之发达而有所改观,其神经精神病理的研究发现,也改变了医学上对精神分裂症病理的掌握,它是一种神经发展的病理,有神经结构与功能之病理特性,经由青春期与少年成年期的发展的生活压力,而促发脑内多巴胺系统功能之亢奋,引发妄想、幻听之精神病性症状。
目前的精神医疗已有有效之抗精神病剂,足以治疗这些明显与现实脱离的思考、知觉症状,能很快回到现实的思觉状态,其持久性之症状是注意力、记忆力与处理周遭环境变化的认知功能之部份降低,它会影响工作效率及学业表现。
研究发现思觉失调症发病前,其神经认知功能会逐渐降低,因此人际互动、学校功课或工作表现皆逐渐变差。
这主要是脑皮质麸胺酸(Glutamate)锥体细胞功能降低之故,经由下游后续的GABA(γ-氨基丁酸)神经小细胞与多巴胺细胞之交互作用,而在脑力不足之生活压力情境下,促发妄想与幻觉等精神病性症状。
基于这种精神病理知识,可以综合如下:
(一)思觉失调症之基本病理是潜在的认知功能,含神经认知、与社会认知的思考、知觉功能为主轴病理,故宜命名为思觉失调症;
(二)生活压力下,所促发多巴胺功能不恰当的过度亢奋反应,因而引发的妄想与幻觉症状,目前已有可用且具有相当疗效的抗精神病剂,可以有效地治疗;
(三)早期久病未治疗的幻觉与妄想症状,会使后来的治疗效果降低;
(四)长期未治疗的精神病性(妄想、幻觉)症状,对脑会有进一步的伤害。
基于如此之了解,有下列几点建议:
(1)正面了解思觉失调症之主要病理,是认知功能之困扰,因此改译为思觉失调症是恰当的。
(2)极早期(青春期或少年成年期)开始出现认知功能困扰,有学业、工作效率、人际互动困扰时,要即时保护头脑,避免脑力过度负荷,或可避免多巴胺功能之过度亢奋,而预防严重精神病性(妄想、幻听)症状之发生。
(3)早期思觉失调症,开始有妄想与幻觉等精神病性症状时,要即时就医,服用适当的抗精神病剂,以避免脑进一步受伤。
(4)思觉失调治疗过后,有75%的病人,有种种神经认知或社会认知之困扰,宜积极进行日常生活功能复健,使思觉功能逐步恢复。对头脑要善加保养,不可使脑有过度负荷,以预防严重精神病性症状再发生。
总之,思觉失调症新译名取代旧有精神分裂症,是更为文明的诊断名称,也更呈现思觉失调之病理,使病人易懂,家人易了解,社会大众也更能体会病人之困扰;因此病人更能自我寻求医疗,自我照顾,家人更能给予适当的关怀,社会大众更可以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接纳。
然而思觉失调症严重的思觉症状,虽然现代精神医院已有良好的抗精神病剂以资治疗,其神经认知与社会认知的困扰,仍需病人自己、家属、社会大众与社会福利之措施***同关注。
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我们,可以怀着合理的审慎乐观态度,来看待思觉失调症,只要病人积极接受现代精神医疗药物与心脑治疗(含复健治疗),病人当可顺利回归社会,也可以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本文作者为财团法人精神健康基金会董事长、台湾大学医学院名誉教授>
<本文刊登于财团法人精神健康基金会,授权杂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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