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孩在几十人围观下自杀溺亡,怎么没人关心她自杀的原因?
12月4日,安徽省望江县高二年级一名17岁女生在众人的围观下自杀身亡。据知情人透露,该女生是家中独女,性格很好。12月3日,她因个人原因向学校请假,在事发地徘徊了一个多小时。哪知道第二天就在这里溺亡了。
事件发生后,引起了极大的轰动。相对于自杀的原因来说,人们更加关注自杀的过程。从流出的视频来看,警方的行动令人感到不满。现场有一名民警和三位辅警。在有利的施救时间内,他们穿着厚重的警服,手拉着手,试图将女孩拽过来。
一开始水不深,只没到膝盖。女孩子站在水里迟疑,仿佛在想着什么。如果在这个时间段,有一个人奋力去挽救她,或许悲剧可以避免。然而没有人能拉住她,这样的救援行动让她去意已决。
事情经过网络发酵后,这几名警方工作人员都受到了停职的处分。只要看到视频的人,都会对这几个人的办事态度产生怀疑。就这样的装束能救人于危难之中?
《人民警察法》规定,当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人民警察应当立即救助。在接到有人跳河自杀的警情时,应当准备好救助工具,不至于到达现场后 ,用手拉手的方式而错过了最佳的救援时间。
女孩子正处于青春期,心智尚未成熟。选择这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可能是一时没有跨过那道坎儿。也许感情方面受到了挫折,也许在学校遇到什么事儿了,也有可能是家长施加的压力过大。总之,事情肯定是有起因的,要不然不可能这么决绝。
看到警方这样的行动力,怎能不叫人气愤?这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啊,就这样在警方人员的目睹下消失了。这样笨拙的方法能挽回女孩的生命?那才怪呢!接警后,什么准备都没有,酿成了一个令人哗然的悲剧。
如果没有视频,全世界永远不知道真相!光天化日,众目睽睽,近在咫尺,一帮成群结队的警察,眼睁睁看着一个花季少女在这个世界消失了!贪生怕死的警察让一个家庭失独,她的父母从此老无所依,情何以堪?!
如果没有警察女孩也许不会溺亡,因为有警察叔叔女孩才大胆往前走,认为叔叔能救她。不然,警察没来时为什么不直接下水往前走。在农村二口子打起来,劝架人越多打的越凶,人都走了也不打了。如果没有警察叔叔,围观的人也许会有人冲下去救人,大家太相信警察叔叔了,认能救女孩。
普法工作一定要从大V开始,这个不能开玩笑,如果大V都不懂基本法,那就乱套了……说不会游泳,道德绑架的都是键盘侠的托词。救人是警察的天职!因此,任何托词,都不能成为警察见死不救的理由!
为花季女孩的不幸身亡,感到十分惋惜,为出警人员的麻木,无措感到不可理喻。寻短原因免不了会调查清楚必将追究。但更重要的是没有之前的失误和失职,女孩的寻短原因就会一目了然,追责也更直接了当了。
17岁,如花一般绚烂,生命定格在这美好的年龄!12月4日,安徽省望江县一名17岁的高二女生在众人的围观下自杀身亡。最大的悲哀在于众目睽睽之下,一个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警察的失职、围观群众的观望、女生决然赴死、家属责难警察的不作为,一系列问题纠缠在一起,成为这段时间讨论的焦点。
据传跳水轻生女生是家中独女,成绩优异、品性良好。12月3日,该女生因个人原因向学校请假,在事发地徘徊了一个多小时。哪知道第二天就在这里溺亡了。当大家目光还在出警警察救助不力,有失职嫌疑的时候,我们是否考虑过孩子为何会选择轻生?
高二阶段,相对来说是学习相对较轻松的时期,这个阶段部分孩子会感到茫然,缺乏方向性。进入学校一年多时间,环境、老师、同学、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要求、学业负担等等已经熟悉,面对起来得心应手。距离高三,也还有一段时间,大多数孩子在这个阶段会迷失了方向。由于这样的一个特殊时期,高二阶段学生早恋现象比较突出。因此,原因之一可能是孩子在 情感 方面受到打击、遇到挫折,对人生、对未来绝望,选择轻生。
另外一种可能就是这个阶段部分学生还处于青春期,在学校表现通常来说还不错,但是普遍与父母相处不愉快。高二阶段,同时也是辍学的高峰期,不少高中阶段辍学的孩子都是出现在高二阶段。一方面是缺乏动力,对自己的前途感到失望,另一方面就是青春躁动,过高估量自身能力和实力,年轻气盛、无知无畏。而父母缺乏对孩子的了解、认识,孩子的叛逆容易激怒父母,父母的愤怒又会让孩子失去对生活的最后一点盼头。所有因素交织在一起,容易出现走极端的现象。
女孩选择轻生的原因有千万条可能,悲剧已经发生,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当更坚强。父母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做孩子最亲近的人,无论遇到什么问题,父母都是孩子最信任的人、最坚强的后盾。父母要提高自身素养、主动学习,时代在改变,在进步,父母所经历的棍棒教育时代早成为 历史 。同时,学校要配备心理教师,加强学校管理,改善学校氛围,激励学生树立远大志向,积极进取!
12月4日,安徽望江县一名十七岁的高二女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悲凉的事情,竟然想不开去跳水轻生了。生命何其宝贵,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真的是让人唏嘘不已!
最让人情难以堪的是,身边二米之遥,就有一群年青力壮的警察蜀黍,可是,这几个警察,竟然手挽手,慢条斯理的,一点点地往前挪,如果这个女孩,是他们任何一个的女儿,侄女等有亲戚关系,大家想,他们还这么隔山打牛么!
警察蜀黍的天职就是挽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然,拿什么面对你们的工资?消防员怕热就不救火了?这几个警察怕水凉,还是不会游泳,天知道!
生命只有一次,不管经历了什么,轻生都是下下策,让父母怎么面对,摘了父母的心了呀!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保护着自己,希望深以为戒!
过去媒体曾报道过一老人被藏獒活活咬死而无能为力,看着画面也挺揪心的,那次是因出警人员未佩带枪械;这次出警的民警和协警中,竟又无一人会游泳。
若没警察围观群众展开营救的可能反而还大些,人们通常对警察更寄予厚望和信心,也担心影响干扰其行动。
人民警察开着车在外巡逻或由单位出警不荷枪实弹?游泳这一技能很难学吗?
警察不是普通群众,肩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若简单地以"他们也有妻儿父母"、"自杀者是自找″、"有的还会再自杀″之脱词来敷衍,是不恰当的。
上战场的军人又有几人没有"妻儿父母″!
我们不愿再在众目睽睽之下,看见类似悲剧一再重演!
我前两个小时写一篇比较激动的一遍评论,好象没有登载出来,有过于激烈。其实应该是要登出来的,就是一个好的 社会 ,也不能过于光明堂煌。我本人经历过,也是一个女孩在垻边洗衣服,被掉进了垻里,被急流冲了下去,岸上的人们也挫手无策,有会游泳的,也有不会游泳的,岸上还有他的亲戚,无一人胆敢下水去救,因为天上下着鹅毛大雪,垻水很深,的确具有生命危险。可是面对"仇家"女孩,这一切我都不在意考虑,唯一来的及的,是脱掉那身上的军大衣,把那女孩救上了岸。我也没有得到那户人家的感激,当然我也不在乎这 社会 上的一些鬼东西。人在做,天在看。这的确是真正的事实存在,谁编假文字,遭雷劈。我又回
到这三位警察叔叔身上来说事,三个人都应该跳下去救人,除了不会水游泳的,那是没办法。去了明显糟殃。算了,这里没有违犯法律,按警务条例和道德底线去论事吧,该怎样,就怎样,警察叔叔的形象,总的是要维护的!
这起事件目前还在调查当中,太多人纷纷将视线放在了民警“失责”这一方面,忽略了女孩自杀的原因。而事实上,避免悲剧的发生,不在民警救援,而在女孩自身。
对此,我来做出几个大胆的假设:
当然,以上这几点都是我们自己的推测,到底女孩是因为什么事情想不开,还是要以官方的通报为准。
而如果是因为外在原因导致的,有恶人造成了这一切,他们应该为女孩的死亡付法律的责任,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要是与家人有关,那女孩的父母就该好好反思了,也是给众多家长敲了个警钟。此外,若是女孩自身的精神问题,那也是家庭对她的关心和照顾缺失。
不管起因为何,一条生命就这样没了,着实让人倍感痛心!对此,大家看法如何?欢迎下方留言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