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微信"漂流瓶"如何被骗2万?
10月12日报道: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在即时通讯工具大行其道的今天,与“有缘人”结识的机会大大增加。市民李先生通过微信“漂流瓶”结识一个“有缘人”,不料被“她”诈骗了两万余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7年9月初,奉贤公安分局海湾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先生报案:称自己被微信好友诈骗钱财。接到报案,民警就此案开展调查。据了解,8月28日,闲来无事的李先生正在玩手机微信中的漂流瓶功能。这时他捡到一个来自云南普洱市微信昵称为“不分手的恋爱”的漂流瓶,李先生便加了对方为微信好友。一番交往之后,该微信好友向李先生声称自己是一名22岁的年轻女子,真实名字叫李咏梅,并把身份证号照片发给了李先生。在取得李先生信任后,对方“哭诉”自己父亲要把她嫁给一个40多岁的男子,其不愿意,想要逃跑,但所有财物都被父亲收走,并以此为由向李先生借钱,并声称要到上海投靠李先生。
出于好心的李先生发了100元微信红包给对方,没过多久,对方回复称自己已经到县城了,但是还需要坐车去昆明,再由昆明坐火车去上海。于是李先生又陆续转了几笔钱给对方。之后,对方声称自己已经买到从昆明到上海的火车票,并将火车票照片发给了李先生,以取得李先生更大的信任。之后,对方又以在火车上烫伤别人需要赔钱、自己阑尾炎需要手术等各种理由让李先生汇钱,而当李先生提出要与对方视频聊天时,又总是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心存怀疑的李先生终于选择向警方报警。
民警随后对李咏梅的身份进行调查,发现其提供给李先生的身份证照片是伪造的,家庭住址也不是云南普洱,其真实身份是一个居住在江西宜春叫李某的男子。所谓的被父亲逼迫嫁人以及后来的一系列说辞,也都是犯罪嫌疑人骗钱的谎言。
经查,李先生***被骗去2.6万余元,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此,提醒大家,在使用微信、QQ等交友工具时,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遇到陌生人在虚拟世界搭讪,也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