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执行枪决时,会根据犯罪不同,而选用不同的枪械执行吗?
死刑犯在执行枪决时,会根据罪犯不同而选用不同的枪械执行吗?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执行死刑的方式包括枪决、注射和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其他方式。在这三种执行死刑的方式中,枪决具有成本低和适应性强的特点,因此成为目前最普遍的执行死刑的方式。
关于死刑执行
一般来讲,以前执行死刑是由武警来执行的。当然,各个地区都有一定的区别,但普遍采用的方式都是枪决,基本都是八一杠或者其他半自动步枪,打头部或者是心脏,这样能够做到,相对快捷的结束死刑犯性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当然,个人经验来说,打头部更容易一枪毙命,也能够更快捷,只是可能最后,遗体会更加不堪入目一些。
如果是由法警来执行,一般来讲是采用手枪,当年各个地区而言,枪械的型号也不相同。使用手枪的话,一般都是绕到死刑犯背后,抬手对准头部,砰砰两枪,这样能够干脆利落的结束死刑犯生命。
至于现在,很多地区都普遍采用注射执行,当然,注射执行的话,一般都是注射两针,还会播放一些音乐。药水比较浑浊,样子有点类似于石灰石溶液。第一针就是让死刑犯失去知觉,彻底的麻醉过去,也就不会感受到痛苦。第二针的话,就会让死刑犯的心脏停止跳动。整个执行过程,也就短短的5分钟以内。
以前,因为硬件设施有限,执行室以及执行车辆比较少,所以都是采用枪决和注射死刑并存。这其中也有一些不成文的“潜规则”:如果是经济犯罪或者是贩卖害人的玩意儿,普遍会尽量安排注射执行。如果是暴力类的犯罪,普遍都会安排枪决。但是现在,随著硬件设施的完善,无论哪种犯罪方式,只要是判处死刑,普遍都会采用注射执行。
死刑犯在执行枪决时,会根据犯罪不同,而选用不同的枪械执行吗
目前国内法律上规定还是采用枪械毙刑犯,或者是用针剂注射让死刑犯毙命,刑场上多数用枪械毙人。如果用针剂注射让死刑犯毙命,还得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才能方可实施。在刑场上法院的法官对死刑犯宣布判决后,再问一遍死刑犯有什么可上诉的没有,如果死刑犯当场表示没有什么可说的,这就让他签字划押。
然后法院的刑警把死刑犯交给前来执行任务的武警,武警战士用枪押著死刑犯朝著执行的地方走去,到了执行的地方,叫死刑犯跪下,武警战士用半自动步枪,或者是全自动步枪从犯人的脑后,距离他五米左右,照准他的头部一枪毙命。也有的死刑犯临场吓得大小便失禁,瘫痪在刑车上,这个时候,由两、三名武警把死刑犯从车上抬到执行的地方,让犯人面朝地上爬下,武警战士用步枪照准他头部一枪毙命。
无论死刑犯被何种罪名判处死刑,执行死刑的法警唯一要务是将死刑犯处死。而选择的枪械仍然是“微型冲锋枪”。如果死刑犯仍有生命体征,或用手枪击毙。
在枪械面前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任何的枪械都可以很轻易的夺走人的生命。对于一个将要被执行死刑的人来说,他在执行现场是被手铐和脚镣约束的,而且周围有大量的人员看管,此时他根本就不可能反抗或者躲避。在执行枪决时,不管在采用哪种枪械,在与罪犯距离非常近的情况下,任何枪械都足以实现剥夺罪犯生命的目的,因此采用不同的枪械根本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