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徒可以喜欢世间的事物吗?我喜欢音乐、绘画、旅游等等。这像法律吗?
各种喜好其实都是自我心理欲望的一种表达。正常理解它,然后跟风,才能使它具有正确的价值意义;如果错误的坚持,就会被我欲爱而背离佛法的偏执所影响。
佛教不是说把一切都当作虚无,而是要理解“离”的“空”,也就是说,要从实际反映的物质世界去理解变异和无常,要理解喜欢或不喜欢其实就是无常。只要心中没有坚持,就不会有继续出现的烦恼。
音乐、绘画、旅游等。,这些只是生活中的某种情绪反映和行为反映。不如法律也没关系,就看你用它做什么角色了。
音乐、绘画等技能可以作为谋生手段,也可以作为弘扬佛法的工具。但凡事都要做到中间过于克制,失去了一些宣传佛法的特殊而必要的手段;过度用力会出现让别人误解佛教正确观的问题,或者因为自己对这些行为的偏好而影响对佛教的正确思考。
行为是否恰当,不在于行为本身,而在于行为的用心和意图。娱乐本身是出于自我放纵,但懂佛法的人会懂得参与而不深入,懂得理解而不抵触。只要心不产生妄想和贪婪,那么任何世俗的娱乐都不能影响我们的修行。
当然,这里最主要的是在家里。从和尚的角度来看是不一样的。星流0089对修士是一种约束。佛教里的戒律明确说不允许跳舞,唱歌,音乐,表演,过度装饰,目的是让我们知道事情的目的,边界,程度。作为一个僧人,任何行为都是众生的榜样,应该是清净严明的举止,避免家里的信众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