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趁午休回家生娃,扔到邻居门口后继续上班,她是否构成遗弃罪?

这种行为是构成遗弃罪的,并且遗弃孩子的朱某某现在已经被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既然不愿意养,为什么要生?现在医疗科技这么发达,不想生孩子很难吗?遗弃的时候把孩子遗弃到户外,不害怕孩子冻死吗?如果邻居一天都没有出门,没有发现那个孩子怎么办?不知道孩子长大之后,知道这段故事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情。

11月4号上海浦东民警接到一位群众刘某某的报案,刘某某表示在自家门口发现了一个男婴,他刚开始还以为是一个洋娃娃,仔细一看发现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后来警察迅速赶往现场,经过一番调查取证,确认了这个孩子是刘某某楼下的邻居朱某某所生。

朱某某跟现在的丈夫是重组家庭,她在跟这个丈夫结婚之前,和前夫有一个女儿,她的丈夫和前妻也有两个女儿,婚后两人又生了一男一女,现在一***有五个孩子。由于朱某某不想抚养这个刚刚出生的孩子,所以她在怀孕期间一直是瞒着别人的,大家都不知道她怀孕了,并且她是在上班时间抽空回家生下的孩子。她独自一人准备了一把剪刀跟一盆热水,用剪刀剪下了孩子的脐带。这可真是生的多,经验丰富呀,现在普通人生个孩子跟打仗似的,不仅要在医院里面住好多天,而且每次生产的时候都十分艰辛。

朱某某在成功生下孩子之后,将孩子遗弃到了邻居家门口,返岗上班了。刚生完孩子居然能返岗上班?她真是个牛人。不知道后续警方会对朱某某进行什么样的惩罚,但是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妥善安排这个孩子,如果将这个孩子再交给朱某某抚养的话,相信朱某某不会好好照顾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