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bourne
JasonBourne,他是“有史以来在地球上行走过的最酷的间谍”。只一秒钟的时间,伯恩就可以撂倒两名海关(或者巡警、特工等任意敌手),两秒钟内他可以记住任何一张市区地图以及列车时刻表,给他三秒钟的时间就会消失在你面前。他可以用一本卷起的杂志对付一把刀,用煤气管道和烤面包机制造爆炸,用公***电话簿和前台小姐确定对手下榻的酒店房间号码,他不仅拥有超一流的反射神经和身体机能,而且时时刻刻以极简主义风格、运用物理化学乃至生活常识设计出逃生之路。所以影片海报上会有这么简单却又明白的一句话:Theyshouldleavehimalone.故事很老套,内容很精彩。一个深夜,一艘在暴风雨中作业的渔船发现了海面上漂浮着一个人,随即把他救上来,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JasonBourne,由马特达蒙扮演。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来,干过什么和要干些什么。总之关于他身世的一切都不记得了。但他作为一个间谍所拥有的各种技能却没有消失,他能随心所欲的干成任何事,接下来就是他走遍几乎整个欧洲寻找线索,躲避追杀。我要说的是,这是我看过得最好的动作片。提到间谍片,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提到007,这部片子和007有着绝对的不同。007的邦德自始至终都保持着一幅英国绅士特有的高贵和优越感,而且总是好车相随,美女相伴。影片也是有点华而不实,不着边际的任务和任务执行方法,使得电影以一种调侃的方式进行。使我们认为间谍事业紧张刺激。但是我并不是说007系列电影不好,毕竟电影的观众群体不同,007适合大众口味,老少皆宜,但是绝对意义的动作片,要表现一个真正的间谍,那么只有马特达蒙和他的谍影重重能做到这一点。波恩的世界里黑暗中杀机四伏、阴谋无所不在,马赛、巴黎、柏林、伦敦、阿姆斯特丹、莫斯科……JasonBourne眼神游移而坚定、颤栗而凶悍。两手插在风衣衣兜里,匆匆行走在人群之中,做事冷静利落,运用最简单实用的方法。行走在欧洲大陆上,以最酷的方式解决问题,而马特达蒙在以以最酷的方式拍电影。我想波恩这个形象的成功塑造,和影片本身的风格是有很大关系的。影片总体风格是收敛阴郁,主色调以灰色为主,这不仅是冬天里的海洋性气候的欧洲颜色,也是波恩和电影的色调。镜头是由华丽、震颤、令人眼花缭乱的快速拼切而成,影片的进行以平铺直叙为主,以波恩辗转于欧洲大陆训明身份为线索。以一种粗糙而又不安的纪实风格展开情节。这是一部快节奏的影片,情节紧凑,剧情的发展就像波恩的旅程一样曲折又紧迫。观众始终伴随在波恩左右进行这一次间谍之旅,是被主角的冷酷内敛和影片的灰色纪实格调压得喘不过气来,十足的压抑和紧张会让你觉得身陷一阵暗流之中,交织着紧张与不安。同时也会因繁多的剪辑和镜头的变换而感到眼花缭乱。故事情节的发展正如波恩的旅程一样曲折迅速,紧张刺激中我们真正体验到了谍海的冷峻与危险。随着波恩一起进行下去的旅程,辗转于欧洲几大城市之间,塞纳河,埃菲尔铁塔,柏林墙,大学飘飞的莫斯科红场,一幕幕都在一片灰色的阴暗中闪过,为一部片的是波恩不断前进的脚步和他被风撩起的风衣。我不禁感叹,在世界和平稳定的表象覆盖之下,国家与国家之间还存在着如此激烈和隐晦的斗争,那是一个普通人无法了解和走进的世界,背叛,暗杀,情报充斥其中,一切事物存在的可能都显得相当的突兀,所也正常行为的逻辑都被灰色的格调所压抑,在观看完几个小时的影片后,不得不出来长舒一口气,但是接下来几天里脑子里都是街头的追逐,零落的弹壳,狙击镜观察目标微妙的晃动和不断迅速的镜头。心想我永远也不要参与其中,因为我不喜欢那种心力憔悴的感受。现在我也终于理解波恩面部那幅冷酷的表情了,他时刻紧绷神经,不对任何事物抱有主观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