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音乐的注意事项
一、广告音乐简单等同于音乐广告。
在广告音乐创作中,音乐广告等同于广告音乐。但从广告音乐的构成来看,不仅包括歌曲音乐,还包括声音、语言效果、节奏、韵律等元素。也就是说,在广告音乐的范畴中,不仅包括音乐广告,还包括广告中发出的声音、节奏、韵律等有规律的声音:比如奔腾的“咚……咚……咚”就是有节奏的声音,不属于音乐广告,而是广告音乐。比如很多广告中的旋律音乐就不能属于音乐广告的范畴,但它是一种广告音乐。所以广告音乐≠音乐广告,音乐广告只是广告音乐在属性上的一种表现。
第二,广告音乐和广告品牌的内容和特点的统一。
①广告音乐风格与广告内容风格的区别,有些广告作品从画面上看是一种柔和宁静的感觉,但在广告音乐的创作中可能是一种气势磅礴而又激烈的音响效果。这可能会导致广告的视觉信息和听觉信息产生冲突,混淆受众对信息的判断。
广告音乐的特点和广告品牌没有关联。比如,高端奢侈品在广告音乐的创作上应该倾向于一种高雅、高贵、简约的音乐倾向,而大众消费品在广告音乐的创作上应该倾向于一种通俗、流行的音乐倾向,这一点通常容易被忽视和混淆。
第三,广告音乐应该导入到品牌CI系统中,为品牌服务,而不是简单的为广告服务。
在广告音乐创作中,广告音乐不仅要为一则广告服务,还要为品牌个性的塑造和建设服务,即成为品牌CI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像麒麟啤酒的“o …雷,o …雷……”已经成为麒麟形象识别的一部分,麦当劳的“更多选择,更多欢笑,尽在麦当劳”也是麦当劳形象识别的一部分,还有雪碧和奔腾,它们的形象识别系统中加入了广告音乐,形成了独特的音频识别,深化了品牌特色。
第四,广告音乐要符合品牌特征的连续性。
当品牌特征和内涵因各种原因发生变化或丰富时,广告音乐的风格应始终与品牌特征保持一致。广告音乐一旦上升到品牌的CI成分,就必须保证其延续性和惯性。例如,麒麟啤酒一直是第一麦芽酿造和强大的" O …雷"的声音。当麦当劳的广告音乐随着麦当劳全球品牌重构的浪潮从“更多选择,更多欢笑,尽在麦当劳”变成“我喜欢”的时候,跨国公司的广告音乐战略作为品牌CI建设的重要核心内容被不断重视,而我们的广告音乐创作还停留在单一广告服务的阶段。
在网络时代的今天,电子媒体在不断发展,新的视听技术被应用到我们的广告媒体中,媒体特征也在向综合化方向发展。具有视听功能的手机媒体的出现,让广告音乐有了更大的表现平台,不仅应用于广播电视媒体,还应用于网络媒体、公交媒体等新媒体。广播媒体的复兴也给有声广告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当今视觉时代,观众视觉压力大,需要“视觉减压”。这时候听觉传播的方式更加独特和珍贵,使得广告音乐有了持续的发展空间,能够为品牌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