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制作技艺入选非遗

芦笙制作技艺入选非遗如下:

苗族人制作芦笙、吹奏芦笙的历史悠久,芦笙作为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伴随着苗家人民世代传承。早在2006年,苗族芦笙制作技艺就入选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芦笙,为西南地区苗、瑶、侗等民族的簧管乐器。发源于中原,后传入少数民族地区,其前身为汉族的竽。在贵州各地少数民族居住的村寨,素有“芦笙之乡”、“歌舞之乡”的称誉,是少数民族特别喜爱的一种乐器之一,逢年过节,他们都要举行各式各样、丰富多彩的芦笙会,吹起芦笙跳起舞,庆祝自己的民族节日。

芦笙作为一种乐器,有着自己独特的音乐规律和舞蹈形式。芦笙分为轻音芦笙和重音芦笙两种,其调式为“561235”和“612356”,重音芦笙的曲调深沉而洪亮,轻音芦笙则轻盈而高亢。

其音乐曲调的使用是很严格的,大体分为《祭祀》、《抒情》和《叙事》等三大部分,《祭祀》部分主要用于丧葬祭祀,曲调***有三百六十首,《抒情》部分主要用于踩花山等吉庆场面,但文山苗族芦笙婚礼音乐因历史上的不断迁徙而失传;《叙事》部分主要叙说苗族历史、故事传说等。

在芦笙堂吹芦笙,一般为每套6支同吹,芦笙音域宽阔,乐声悠远,笙歌宏亮,令人回味;吹芦笙自然要6人,踩(跳)芦笙的苗族姑娘数十、数百人不等,她们穿着以银角为代表的银饰盛装,随着芦笙曲调翩翩起舞,尽情欢跳,场面壮观动人,形成银色的海洋,被誉为“东方迪斯科”。

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龙街乡龙洞村苗族芦笙舞被被列入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芦笙源于古代苗族先民,并在苗文化中占了主导地位,芦笙乐舞,是苗族等少数民族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