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人民路步行街持刀杀人案宣判了,凶手是被如何判刑的?
我了解到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此次事件,非常恶劣,对社会危害性很大,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行凶者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我了解到凶手对自己生活不满,对生活感到无望,在这种负能量催使下,产生了杀害无辜群众用来泄愤想法,这是一种非常危险想法,在这次事件中它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他使用尖刀对路人进行捅刺,导致7人死亡,十三人受伤,完全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把自己不痛快传达到其他人身上,他根本没有想到他的行为给多少个家庭带来灾难和悲伤。
一、死刑判决非常合理。
我认为这次判决。非常合理,因为行凶者具有社会危害性,在这次事件中造成了很多人死亡,很多人受伤,这些家庭都因为他的不明智行为带来了无穷的悲伤,这是无法逆转的对待,这种凶手应当严惩,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息人们的怒火,他这种用消极态度对待生活,用暴力手段伤害他人,实在让人对他恨之入骨。
二、要避免这种事情再次发生。
我认为这种事情之所以发生和凶手本人有很大关系,他自己生活的不开心不快乐,对生活感到无望,于是就想到报复社会来达到自己报复的目的他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觉得自己过得不开心也要让他人随着他一起倒霉,我认为在以后的生活当中,对待这类恶性事件一定要严加对待,避免这种事情再次发生,人民群众在马路上遇到这种恶性事件后,一定不要围观,尽快疏散。
三、这种做法太可怕。
我了解到凶手的作案手段之后,整个人感到毛骨悚然,谁能想到正常的马路上会有人拿刀行凶,并且为的就是报复社会,为的就是杀害无辜群众,这让人非常没有安全感,凶手就像社会的一个毒瘤,随时都可能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