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门三十六誓的意思是

洪门三十六誓就是兄弟入门需遵守的规定。类似与家法或帮规。

洪门是中国源于明末清初的一个秘密组织。关于洪门的起源有众多版本,其中较为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康熙清剿福建南少林寺,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收留了逃出来的五人蔡德忠、方大洪、马超兴、胡德帝、李式开,这就是所谓的“少林五祖”,令其开设天地会的分支机构,即称为洪门。又有一种说法此五人是反清复明的大将,随史可法抵抗清军兵败后成立的洪门

什么叫做洪门?有的说:“洪门就是汉门,因为丧失了中原的土地,所以在“汉”(繁体“汉”)字里要除去‘中土’就成为洪字了。”有的说:“因为明太祖年号洪武,所以拿洪字来起名的。”据洪门秘册所载,洪门真主为朱洪竺,军师为陈近南,大将为万云龙诸人,最初起于福建,以少林寺为主动机关。其初少林寺以武技名于世,清朝康熙皇帝嫉妒他们,命少林寺僧侣远征西域,后来战胜回来了,乃借事端戕害功臣郑君达。又派兵焚毁少林寺,一班寺里的和尚逃出来的不少。其中有个陈近南遂组织天地会,想培植势力来谋复仇,曾派遣他的部下五大将蔡德忠、方大洪、马超兴、胡德帝、李式开等设立支会,这就是所谓“前五祖”。 还有一种说法:“明末崇祯皇帝年间,有山西太平县人殷洪盛,又名洪英,贤明练达,有义气,有侠肠。四方豪杰,都慕名来归。当时称为集贤馆。崇祯皇帝殉国后,满清的军队入关,明朝忠臣史可法在扬州督率军队抵抗清军南下,抵抗不住,史可法为国殉难,殷洪盛又投到明朝将官黄得功那里。后来黄得功又被清兵打败,黄自刎殉难。殷洪盛率师继续和清兵打仗,不能胜,被清兵击毙,他儿子洪旭,和洪盛的人就到杭州投潞王。那知潞王降了清,洪旭乃再投奔郑成功。洪盛门人蔡得忠、方大洪、胡德帝、李式开、马超兴等都成了郑成功的部将,继续和清兵激战。当他们在史可法领导下和清兵激战时,被清兵围攻甚急,史可法殉国。他们突围而出,***约今后见到面的时候,应报一‘洪’字为暗号,继续奋斗,有恢复明朝天下的意义。” 洪门的源流,言人人殊,从来不一致,因为它化名特多,有红帮、三点会、三合会、三河会、天地会、致公堂等等;尚有分支别名,不胜枚举。但是一致的对外称曰《天地会》,对内则称《洪门》。由于清廷对天地会党徒的严刑究办,杀戮株连,所以洪门集会方式多用囗头传述来秘密结社,对来源出处,难免鲁鱼豕亥,错综杂沓了。 洪门创立有许多说法:一说是起于康熙甲寅十三年(1674年)3月25日;一说是雍正甲寅十二年(1734年)七月二十五日。以上是根据伦敦大英博物馆所藏抄本西鲁叙事。 关于香堂上供奉的牌位,依次是: 始祖:洪英、傅清主、顾炎武、黄梨洲、王夫之 五宗:文宗史可法、武宗郑成功、宣宗陈近南、达宗万云龙、威宗苏洪光 前五祖:蔡德忠、方大洪、马超兴、胡德帝、李式开 中五祖:杨仗佑、方惠成、吴天成、林大江、张敬之 后五祖:李式地、洪太岁、吴天佑、林永超、姚必达 五义:郑君达、谢邦恒、黄昌成、吴廷贵、周洪英 五杰:郑道德、郑道芳、韩龙、韩虎、李昌国 三英:郭秀英、郑玉兰、钟文君 二师:男军师史明鉴、女军师关玉英

洪门三十六誓

1.自入洪门之後,尔父母即我之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尔妻我之嫂,尔子我之侄,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倘有父母兄弟,百年归寿,无钱埋葬,一遇白绫飞到,以求相助者,当即转知有钱出钱,无钱出力,如有诈作不知,五雷诛灭。

3.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论士农工商,以及江湖之客到来,必要留住一宿两餐,如有诈作不知,以外人看待,死在万刀之下。

4.洪家兄弟,虽不相识,遇有挂外牌号,说起投机,而不相认,死在万刀之下。

5.洪家之事,父子兄弟,以及六亲四眷,一概不得讲说私传,如有将衫仔腰平与本底,私教私授,以及贪人钱财,死在万刀之下。

6.洪家兄弟,不得私做眼线,捉拿自己人,即有旧仇宿恨,当传齐众兄弟,判断曲直,决不得记恨在心,万一误会捉拿,应立即放走,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7.遇有兄弟困难,必要相助,钱银水脚,不拘多少,各尽其力,如有不加顾念,五雷诛灭。

8.如有捏造兄弟歪伦,谋害香主,行刺杀人者,死在万刀之下。

9.如有奸淫兄弟妻女姊妹者,五雷诛灭。

10.如有私自侵吞兄弟钱财杂物,或托带不交者,死在万刀之下。

11.如兄弟寄托妻子儿女,或重要事件,不尽心竭力者,五雷诛灭。

12.今晚加入洪门者,年庚八字,如有假报瞒骗,五雷诛灭。

13.今晚加入洪门之後,不得懊悔叹息,如有此心者,死在万刀之下。

14.如有暗助外人,或私劫兄弟财物者,五雷诛灭。

15.兄弟货物,不得强买争卖,如有恃强欺弱者,死在万刀之下。

16.兄弟钱财物件,须有借有还,如有存心吞没,五雷诛灭。

17.遇有抢劫,取错兄弟财物,立即送还,如有存心吞没,死在万刀之下。

18.倘自己被官捉获,身做身当,不得以私仇攀害兄弟,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19.遇有兄弟被害捉拿,或出外日久,所留下妻子儿女,无人倚靠,必须设法帮助,如有诈作不知,五雷诛灭。

20.遇有兄弟被人打骂,必须向前,有理相帮,无理相劝,如屡次被人欺侮者,即代传知众兄弟,商议办法,或各出钱财,代为争气,无钱出力,不得诈作不知,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1.各省外洋兄弟,如闻有其有官家缉拿,立时通知,俾早脱逃,如有诈作不知,死在万刀之下。

22.赌博场中,不得串同外人,骗吞兄弟钱财,如有明知故犯,死在万刀之下。

23.不得捏造是非,或增减言语,离间兄弟,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24.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门三年为服满,果系忠心义气,由香主传授文章,或前传後教,或三及第保举,以晋升为香主,如有私自行为,五雷诛灭。

25.自入洪门之後,兄弟间之前仇旧恨,须各消除,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6.遇有亲兄弟与洪家兄弟,相争或官讼,必须劝解,不得帮助一方,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7.兄弟据守之地,不得籍故侵犯,如有诈作不知,使受危害,五雷诛灭。

28.兄弟所得财物,不得眼红,或图分润,如心怀意念,五雷诛灭。

29.兄弟发财,不得洩漏机关,或存心不良,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30.不得庇护外人,欺压洪家兄弟,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31.不得以洪家兄弟众多,仗势欺人,更不得行凶称霸,须各安分守己,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32.不得因借钱不遂,怀恨兄弟,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33.如奸淫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五雷诛灭。

34.不得收买洪家兄弟妻妾为室,亦不得与之通奸,如有明知故犯,死在万刀之下。

35.对外人须谨慎言语,不得乱讲洪家书句,及内中秘密,免被外人识破,招引是非,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36.士农工商,各执一艺,既入洪门,必以忠心义气为先,交结四海兄弟,日後起义,须同心协力,杀灭清朝,早保汨主回复,以报五祖火烧之仇,如遇事三心两意,避不出力,死在万刀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