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勇的受审

2011年1月14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涉嫌受贿1022万余元案,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0年至2009年,宋勇担任中***辽宁省盘锦市市委副书记、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中***朝阳市市委书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盘锦立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宋久林等二十三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解决贷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牟取利益,多次收受相关人员钱款折合人民币1022万余元,宋勇涉嫌受贿罪。

宋勇受贿案审理了一天,法官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