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舅舅将12天的外甥女从7楼抛下毙命,为何要从轻处罚
不管孩子多大以及和自己是什么关系,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安徽淮北的钱某将自己12岁的外甥女从7楼抛下,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由于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在作案当时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所以最终还是要从轻处罚。虽然结果让人不解和痛心,但法律就是这样严谨,需要尊重事实和主观恶意以及社会危害性,最终才能量刑。
一、妄想被害,24岁男子狠心将12天大的外甥女扔出窗外。据新安晚报报道,淮北市中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但这起案件比较特殊,嫌疑人钱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不是一个正常人。案发前才从医院出来,没想到很快就出事了。
事发当天,钱某某在姐姐家里,但是他怀疑父母,姐姐,姐夫都要谋害他,当时他的父母想和他商量是租房子住还是出去打工,但钱某死活不愿意,并且情绪失控。母亲很害怕,于是偷偷打电话给精神病院,但没想到被钱某某听到了,就变得更加激动,认为都在害他,而且还在阳台上殴打了母亲,随后被父亲和姐姐拉开。
在父母下楼去接医院车辆时,钱某某开始踹姐姐房门,在姐姐开门后,钱某某不由分说地将12天大的孩子抢夺了过去,然后跑到阳台,直接将孩子从7楼跑到窗外,孩子当场身亡。
二、故意杀人的背后是精神分裂症钱某某在刑拘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所有指控也都没有异议,但是有一句话让检方诧异:感觉家人要害我,我就害他的小孩,就把她扔下去了。
原来钱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五六年了,多次到精神病医院治疗,案发前也才出来。这种病就容易出现妄想,认为有人加害于自己,所以会作出暴力性回击。
但作为受害人来说,钱某某是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经触犯刑法,必须要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法律上,钱某某又没有对抗调查,非常坦白,而且的确也是精神分裂症,属于限制刑事行为能力的人,案件存在意外性,辩护意见也认为社会危害性小,建议从轻处罚。案件目前还未宣判。
三、精神分裂症患者要多多关注在我们生活周围真的有不少精神病患者,他们正常的时候什么事情都没有,但一遇到刺激大脑的事情就会爆发,这就要求背后的家庭多给予关爱,处理问题要小心翼翼,不要轻易去激怒和刺激他们。如果真是处于疾病症状期或者持续病情不稳定,那就一定要送到精神病医院,否则很容易出问题,这样的悲剧有很多,要引起家庭和社会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