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专业

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大学)、历史学(师范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社会工作、特殊教育(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信息与资源、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教育学(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师范大学)、艺术教育(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

汉语言文学(师范)、秘书学、戏剧、影视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师范)、日语、翻译、音乐学(师范、师范)、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流行音乐)、舞蹈、舞蹈表演等。

如果对所选专业不满意,可以换专业:

1,学生在校期间转入专业原则上限一次。

2、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3.转专业在同一批次(段)同一招生类别之间进行。相同招生类别是指根据学生生源地招生考试类别确定的文科、理科、美术(按音乐、美术、舞蹈、编导分类)、体育和对口高职类。

4.对于艺术类中因学科特点单独组织入学考试的专业,学生须持转入专业认定证明方可申请转专业,否则不能相互转专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重庆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