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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汀于1775年出生在汉普郡的郊外,家中8个孩子,她排行第七。她的父亲。乔治奥斯汀是个牧师。奥斯汀家属中产阶级,条件相当富有。简奥斯汀一直在家中接受教育,也没有出过远门。她在青年时期就为了家庭生计写小说,她当时的小说就已经思想深刻文笔优雅。她的家人和朋友都很喜欢她这个漂亮活泼机灵的小姑娘。尽管很多人向她求婚,但是她都拒绝,一生未婚,过着平静的生活,快乐地住在自己的家里。就像很多天才一样,简奥斯汀英年早逝。她患了阿狄森病(一种有进行性之肾上腺病),于1817年逝世于温彻斯特,享年41岁。
简奥斯汀在两个时期内写了六篇小说。
第一个时期(1796~1798):理智与情感(1811),简述了两姐妹和各自的爱情故事;傲慢与偏见(1813);诺桑觉寺(1818),强烈地讽刺了18世纪末盛行的哥特式浪漫。
第二个时期(开始于1811):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6)和信念(1818),三者讲述了女主人公色彩鲜明的性格和她们纠葛的爱情故事。简奥斯汀诙谐的文字,清晰的结构,讽刺的主题标志着英国文学从18世纪新古典主义到19世纪浪漫主义的转变。
她的作品描写的都是关于中产阶级和中上层阶级的讽刺性喜剧。故事情节基本上都基于一个主题:一个年轻女性对爱情的追求,最终步入婚姻殿堂。简奥斯汀的小说中,女主人公最终都会找到她的丈夫,她描述的世界观很狭隘。由于她对人类普遍行为模式的敏锐,她被很多评论家认为是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
简奥斯汀是个非常细致的作家,她会将她的作品修改很多次。她将作品刻画地细致又具体又不失只会。几乎没有什么作家能做到她这样的地步,能够如此细致入微地观察人们的行为。小说文笔流畅浅显易懂,她只需几个字,人物便会栩栩如生。她的人物对话亦是其他作家无可比拟的。
(我怎么觉得这篇东西像我的英美文学书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