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欣赏的音乐感知能力

所谓音乐听觉能力,就是“音乐感受能力”,是在多听多思的基础上提高的,会产生对音乐作品的不同理解,以及对不同类型音乐作品的欣赏态度。因为音乐给人的感受首先是情绪的反映,比如快乐、烦躁、激动,情绪也是人对客观事物态度的反映,比如喜、怒、哀、乐。因此,音乐欣赏的重要渠道是借助音乐听觉的情感体验。从音乐欣赏的心理因素来看,欣赏是一个接受环节,它不以表演或取得某种具体结果为目的,而是结合听者自身的主观经验,通过内心的听觉唤起记忆、想象和联想,丰富从音乐欣赏中获得的情感体验,这也是一种通过音乐听觉能力对音乐作品进行再创造的行为。根据人们对音乐感知的认识规律,音乐听觉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音感是指音乐欣赏者通过听觉对音乐声音和结构的完整接受。在音乐欣赏的感性活动中,音感是整个音乐欣赏的前提和基础,音乐欣赏中的一切情感体验和形象联系都是以音感为基础的。如果离开了对音乐声音及其结构形式的感知,就谈不上对音乐作品的进一步欣赏。音乐作品的实际声音是经过人工艺术加工,由节奏、旋律、和声等各种音乐元素相互参与、相互配合而形成的“声音工艺品”。我们的耳朵可以直接感受到,但我们的耳朵必须经过训练,能够分辨音乐,否则,就很难接受和理解这种位于声音外层的“声音工艺品”。具体来说,对音乐声音的感知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音乐声音的辨别能力

这是指辨别音乐基本要素的能力,如音高、节奏、力度、音色等。如果欣赏者有分辨这些音乐元素的能力,就有了声音感知的基础。《淮南子》曾记载“六律有,而不可听,无师旷之耳。”“师旷的耳朵”是能辨别声音的耳朵。如果一个人分不清2/4拍和3/4拍,他就很难区分进行曲和华尔兹不同的音响效果;如果欣赏者对各种乐器的音色缺乏辨别力,就会影响他对管弦乐作品的欣赏。因此,培养对音乐和声音感知的辨别能力具有首要的意义。

2.感受音乐声音的能力

乐音的感受力包括旋律、节奏、多声部音乐以及对音乐结构的整体感知。其中,旋律感主要是感受不同旋律的特点,从而体会旋律之美和蕴含其中的情感内容。节奏感决定了音乐的表现性质和风格特征。要获得音乐的美感,必须培养良好的音乐节奏感。多声部音乐技术广泛应用于合唱、键盘音乐和管弦乐领域。只有具备了多声部乐感,才能理解各种声部的组合以及音乐的和谐效果。音乐结构的整体认知是将音乐的各种元素综合成一个完整的音乐感知活动,实现完美的音乐感知。

3.对音乐的注意和记忆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音乐的声音素材在时间中展现,随着时间的运动而稍纵即逝。注意力能永远保持音乐的新鲜感,记忆力能打动音乐,延长音乐的进程。如果欣赏者在欣赏的过程中对音乐没有很高的关注度和记忆力,就不可能得到对音乐的整体认知。我们在享受音乐的同时,能够达到完美的声音感知,同时也是在依靠内心听觉引起的情感体验。古代文化理论家刘勰说:“写文章的丈夫是抒情而辞的,观者是带着感情写文章的。”是指创作者因为情感刺激而创作作品,观众通过作品体验感受。欣赏音乐,要通过声音感知,准确理解作品所表达的情感内涵。

欣赏音乐的过程就是情感体验的过程,既是欣赏者体验音乐情感内涵的过程,也是欣赏者自身的感受与音乐中表达的感受相互交融、相互共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会给欣赏者带来深刻的情感体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一、准确、深刻、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结合对旋律、和声、节奏、速度、力度、音色、曲式、体裁等音乐的理解,以及音乐以外的写作因素,才能正确理解音乐。如前所述,音乐是听觉的艺术,良好的听觉是正确欣赏音乐的基础。我们无法想象,分不清音高、节奏、音色的人能从音乐中获得深刻的情感体验。

第二,紧密结合观者的生活体验和情感欲望。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能迅速将欣赏者带入音乐的意境中,使欣赏者能与自己的生活体验紧密结合欣赏音乐,获得更深刻的情感体验。琵琶协奏曲《琵琶行》描写诗人白居易被贬江州司马,在船上听到一位长安乐师在贬谪处弹琵琶,联想到“今病逝于九江此处”的情景,发出了“我们俩都不幸福——到天荒地老”的感慨。这位九江官员。我的蓝袖子湿了”,这种强烈的情感共鸣是在场其他人无法企及的。

白居易不仅是唐代著名的诗人,也是著名的音乐家。近代有人专门研究他的音乐美学思想,可见他对音乐的深刻理解。这一点从《琵琶行》中也可以看出来,换句话说,所有这些经历和感受都是建立在白居易敏锐的乐感之上的。如果白居易没有很好的音乐听觉能力,没有对琵琶音色的清晰感,没有对音乐节奏的准确判断,没有对演奏轻重缓急的敏锐把握,即使他是一个我们都不快乐的人——到天荒地老,他也无法将自己的人生经历、情感活动与音乐作品的情感融为一体,获得更高层次的情感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