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音乐考什么内容?

中考音乐考的内容: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艺术创造。

美感。它是指人们通过感官发现、感受、认识和反应自然界、社会生活和艺术作品中美的特征、意义和作用的能力。艺术表现。是指艺术家通过绘画、雕塑、建筑等艺术形式表达思想感情的过程。

文化理解。是指艺术家通过作品表达对文化的理解和尊重,以及对不同文化的包容和认同。艺术创作。是指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通过观察、体验、想象和思考,运用艺术语言和技巧,创作出具有独特个性和风格的艺术作品。

音乐是一种艺术形式和文化活动,其媒介是按时间和规律组织的声波(机械波的一种)。它的基本要素包括力度、调性、时长、音色。这些基本要素相互组合,构成了音乐常见的“形式要素”,如节奏、旋律、和声、力度、速度、调式、形态、织体等。

构成音乐的形式要素是音乐的表现手段。不同类型的音乐可能会强调或忽略一些元素。音乐是通过各种乐器和声乐技巧来演奏的,分为器乐、声乐(如无乐器的歌曲)和歌唱与乐器相结合的作品。

音乐的基本元素:

1.旋律:旋律也叫旋律。音乐的起伏按照一定的节奏横向有序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曲调。曲调是音乐最重要的表现手段,是音乐的本质和决定因素。旋律的方向是无穷无尽的。常见的旋律递进方式有“谐音重复”、“递进”、“跳跃”。

2.节奏:音乐的节奏是指音乐运动中声音的速度和力度。音乐的节奏常被比作音乐的骨架。节拍是音乐中重复节拍和弱节拍周期性、有规律的重复。中国传统音乐称拍子为“板眼”,“板”相当于强拍;“眼”相当于第二个强拍(中眼)或弱拍。

3.和声:和声包括“和弦”和“和声进行”。和弦通常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音符按照一定的规则垂直(同时)重叠而成。和弦的横向组织是和声进行。和声具有明显的强、轻、厚、薄色彩功能;它还具有形成从句、划分段落和结束音乐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