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诊所就诊后突然死亡,谁的锅?

厦门市湖里区的邹伟今年35岁,2020年5月的一天,他频繁呕吐、身体不适。以为是小病,邹伟的母亲就陪他到一家私人诊所就诊,诊所的医生判断邹伟为中暑,并注射了药物654-2。

但没想到,这一针下去后的几分钟时间里,邹伟突然身体开始抽搐。随后不久,邹伟被120急救车送往最近的医院抢救,但最终被宣告抢救无效死亡。

而邹伟的离世,

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打击。

那么,邹伟死亡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诊所有没有责任呢?

时隔三个月后,

厦门市湖里区江头司法所在多次调查了解后,

组织了双方面对面调解。

医患双方面对面 阐述事情原委

肖莹就是5月26日当天接诊邹伟的医生。

肖莹说,她是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接诊。

如果一切程序都正常,

那么,邹伟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死亡?

江头司法所所长王毅林拿出了一份重要凭证:

一份由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

出具的司法鉴定。

其中对邹伟的死因进行了鉴定:

邹伟符合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

引起急性循环功能障碍而猝死。

鉴定报告说明死因 医学专家现场分析

邹伟的母亲说,

邹伟除了偶尔感到疲惫,

没有其他表现,

家人都不知道35岁的邹伟

居然患有冠心病。

对于厦门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郭淼主任的分析,

邹伟的家人表示认同,

但他们觉得,邹伟就算有病在身,

诊所在这件事上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家属:

会死就是我跟医生的责任。第一就是我做妈不够资格,因为没带他去大医院,第二就是医生太自信,一个病人走进来,药方也不给你写,脉也不给你诊。

双方对责任划分有争议

通过一段由诊所监控拍摄到的

视频资料中可以看出,

诊所的医生肖莹并没有进行基本检测。

而家属怀疑,

诊所的用药与邹伟的死亡存在关联。

根据监控视频,

暂时无法判断肖莹的用药类型,

但视频中可以看到,

邹伟在肖莹注射药物后

两分钟左右开始出现异样

肖莹:

我就想说你又吐又痛,吃药下去肯定不行,我说要给你打一针止痛的654-2,又可以解痉,又可以止痛,又可以止吐。

郭淼 厦门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医学专家:

654-2这个药物也可以引起心悸,对于心肌梗死的病人,急性期的心血管病人,除非在心源性休克的情况下,654-2不能算是绝对的禁忌。但是如果这个人是左心梗死,不能排除这个药物对疾病有一个加重和诱发的作用。

专业的分析让医患双方均表示接受,

对于责任的认定大家也有了基本认知。

郭淼 厦门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医学专家:

所以死亡的主要原因还是疾病的本身,诱发促进作用在我们医疗纠纷里面,医疗过错原因力上面来讲它是属于一个轻微和次要之间的责任。轻微原因力不超过25%,次要的原因力不超过40%,考虑是诊所承担轻微责任。

双方对责任比例也达成了基本***识。

确定赔偿金比例 单独与诊所方沟通

在协商赔偿金额之前,

江头司法所所长王毅林邀请现场律师

对补偿金总额进行计算,

最终计算结果为1759773元。

于此同时,

厦门市医调委的郭淼主任

也与诊所一方单独沟通,

诊所只愿意出6万元赔偿金。

从刚才分析的责任比例来看,

以轻微责任进行划分,

诊所提出的6万元与责任金额相差太远

郭淼主任从专业角度

指出邹伟自身疾病的可治愈性,

也希望诊所方拿出态度解决问题。

或许是一时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

肖莹慢慢红了眼眶

肖莹说,作为一个私人诊所的医生,她怎么也没想到会碰上这样的事。在长达半小时的劝说下,诊所一方有所让步,表示愿意给出17万元赔偿。

单独沟通死者家属 调解员劝其让步

得到诊所方的表态,

江头司法所的王毅林所长

也组织邹伟的家属进行协商。

对于诊所提出的17万元,

邹伟的母亲无法接受。

后来,郭淼主任进行分析,经过一番沟通,

邹伟的家人有所让步,最后提出30万元。

显然,30万元的金额与

诊所提出的数额仍有较大差距。

郭淼主任劝家属们再好好思考一番

现场的律师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无论从双方责任的划分,

还是家属后期举证困难的情况来看,

经由司法所进行调解,

无疑是解决此事最便捷的方式之一。

邹伟的母亲感谢调解员和

在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帮助,

但她表示还需要再考虑一下。

意外的发生让与其有关的人,感到悲伤与难过,但伤痛之余,以实际情况为前提,以法律为准绳,以理解互谅为理念,尽快化解纠纷、走出阴霾才是最好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