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诊所就诊后突然死亡,谁的锅?
厦门市湖里区的邹伟今年35岁,2020年5月的一天,他频繁呕吐、身体不适。以为是小病,邹伟的母亲就陪他到一家私人诊所就诊,诊所的医生判断邹伟为中暑,并注射了药物654-2。
但没想到,这一针下去后的几分钟时间里,邹伟突然身体开始抽搐。随后不久,邹伟被120急救车送往最近的医院抢救,但最终被宣告抢救无效死亡。
而邹伟的离世,
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打击。
那么,邹伟死亡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诊所有没有责任呢?
时隔三个月后,
厦门市湖里区江头司法所在多次调查了解后,
组织了双方面对面调解。
医患双方面对面 阐述事情原委
肖莹就是5月26日当天接诊邹伟的医生。
肖莹说,她是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接诊。
如果一切程序都正常,
那么,邹伟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死亡?
江头司法所所长王毅林拿出了一份重要凭证:
一份由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
出具的司法鉴定。
其中对邹伟的死因进行了鉴定:
邹伟符合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
引起急性循环功能障碍而猝死。
鉴定报告说明死因 医学专家现场分析
邹伟的母亲说,
邹伟除了偶尔感到疲惫,
没有其他表现,
家人都不知道35岁的邹伟
居然患有冠心病。
对于厦门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郭淼主任的分析,
邹伟的家人表示认同,
但他们觉得,邹伟就算有病在身,
诊所在这件事上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家属:
会死就是我跟医生的责任。第一就是我做妈不够资格,因为没带他去大医院,第二就是医生太自信,一个病人走进来,药方也不给你写,脉也不给你诊。
双方对责任划分有争议
通过一段由诊所监控拍摄到的
视频资料中可以看出,
诊所的医生肖莹并没有进行基本检测。
而家属怀疑,
诊所的用药与邹伟的死亡存在关联。
根据监控视频,
暂时无法判断肖莹的用药类型,
但视频中可以看到,
邹伟在肖莹注射药物后
两分钟左右开始出现异样
肖莹:
我就想说你又吐又痛,吃药下去肯定不行,我说要给你打一针止痛的654-2,又可以解痉,又可以止痛,又可以止吐。
郭淼 厦门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医学专家:
654-2这个药物也可以引起心悸,对于心肌梗死的病人,急性期的心血管病人,除非在心源性休克的情况下,654-2不能算是绝对的禁忌。但是如果这个人是左心梗死,不能排除这个药物对疾病有一个加重和诱发的作用。
专业的分析让医患双方均表示接受,
对于责任的认定大家也有了基本认知。
郭淼 厦门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医学专家:
所以死亡的主要原因还是疾病的本身,诱发促进作用在我们医疗纠纷里面,医疗过错原因力上面来讲它是属于一个轻微和次要之间的责任。轻微原因力不超过25%,次要的原因力不超过40%,考虑是诊所承担轻微责任。
双方对责任比例也达成了基本***识。
确定赔偿金比例 单独与诊所方沟通
在协商赔偿金额之前,
江头司法所所长王毅林邀请现场律师
对补偿金总额进行计算,
最终计算结果为1759773元。
于此同时,
厦门市医调委的郭淼主任
也与诊所一方单独沟通,
诊所只愿意出6万元赔偿金。
从刚才分析的责任比例来看,
以轻微责任进行划分,
诊所提出的6万元与责任金额相差太远
郭淼主任从专业角度
指出邹伟自身疾病的可治愈性,
也希望诊所方拿出态度解决问题。
或许是一时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
肖莹慢慢红了眼眶
肖莹说,作为一个私人诊所的医生,她怎么也没想到会碰上这样的事。在长达半小时的劝说下,诊所一方有所让步,表示愿意给出17万元赔偿。
单独沟通死者家属 调解员劝其让步
得到诊所方的表态,
江头司法所的王毅林所长
也组织邹伟的家属进行协商。
对于诊所提出的17万元,
邹伟的母亲无法接受。
后来,郭淼主任进行分析,经过一番沟通,
邹伟的家人有所让步,最后提出30万元。
显然,30万元的金额与
诊所提出的数额仍有较大差距。
郭淼主任劝家属们再好好思考一番
现场的律师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无论从双方责任的划分,
还是家属后期举证困难的情况来看,
经由司法所进行调解,
无疑是解决此事最便捷的方式之一。
邹伟的母亲感谢调解员和
在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帮助,
但她表示还需要再考虑一下。
意外的发生让与其有关的人,感到悲伤与难过,但伤痛之余,以实际情况为前提,以法律为准绳,以理解互谅为理念,尽快化解纠纷、走出阴霾才是最好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