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音乐史中中世纪音乐的概况及特征
根据音乐的类型,中世纪音乐可以分为宗教音乐和世俗音乐。
宗教音乐一般指格里高利圣咏,是单音音乐的作品,后来发展为复调音乐、奥尔加农等。这种音乐是为基督教教堂的仪式而制作的,所有的表演都是根据教堂的日历在教堂里举行的。中世纪的音乐仪式,其音乐是配合诗歌朗诵的。宗教音乐一直发展到后来的弥撒和安魂曲。许多伟大的音乐家在古典时期都创作了这样的作品,比如海顿的《创世纪》和莫扎特的。
中世纪世俗音乐的内容更加广泛。大多数作者都是没落的贵族。事实上,大部分内容都与宗教有关,但不是在教堂里表演。比如下面介绍的宗教剧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后来发展的比较完整,成为了一个剧。演奏和演唱世俗音乐的人也有专门的称呼,被后人称为吟游诗人,然后继续发展为更加多元化的音乐潮流。
艺术特色
在中世纪的欧洲,教会的权力高于国家和其他社会团体。
当时所有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各种艺术和哲学,都要为教会服务,所以中世纪的音乐在基督教的帮助下有了超常规的发展。
可以说,中世纪所有的音乐理论、记谱法、合唱与合奏、键盘乐器的兴起与教学都与教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今天的交响乐和歌剧在内容上大多是世俗的,但也与中世纪的教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教会音乐,最初原封不动地采用了来自犹太王国的形式,即唱赞美诗和背诵圣经,是纯粹的声乐。宗教音乐一直以声乐为主,因为声乐有歌词。相反,器乐发展成中世纪音乐主要是作为世俗音乐。
从原始单音音乐向复调音乐过渡是中世纪音乐的一个重要特征。此外,中世纪音乐在理论上也有很大进步,完成了对位法和线谱法。乐器的发明和生产也有了很大的进步。长号、小号和圆号在当时广泛流行,弓弦乐器(如提琴)也广泛使用。
据说在公元6世纪末,教皇格里高利一世(590-604年在位)将各教会使用的教堂歌曲和赞美诗收集整理成一部咏叹调集,称为格里高利赞美诗。
格里高利圣咏的特点来源于它的功能,宗教精神要求理性、禁欲、节制,所以圣咏也呈现出朴素的风格。歌词是拉丁文,大部分是圣经,音乐要服从歌词。所以旋律是无伴奏的单声部音乐,没有固定的节拍,进展流畅(以递进和三度为主,偶尔跳四五度),即兴,男声纯正。(听)
格列高利圣歌有四种唱法:独唱(少)、合唱、交替(交替圣歌)和回应(回应圣歌)。歌唱的内容主要是礼拜中的诵经、祈祷和歌唱,就像歌剧中的朗诵和咏叹调一样。前者半唱半说,像和尚念经,后者旋律感略强,突出庄重感。格里高利圣咏旋律根据歌词与唱腔的结合可分为三种:音节式——一字一声;气动风格-一个单词对应一个气动符号(复调);Melismatic风格——一字数音,突出“花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