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贪,嗔,痴,是什么意思?

贪,是对于喜好的过分偏执;

嗔,是对于讨厌的过分偏执;

痴,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实相而做出贪或者嗔的反应。

答案补充

贪是指染著于色、声、香、味、触等五欲之境而不离的心理活动,《大乘义章》卷五说:“于外五欲染爱名贪。”就是指的这个意思。佛教认为,众生生活于世间,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与外界相接触,产生色、声、香、味、触等感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众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于此五欲执著并产生染爱之心,就成为贪。因此又以贪与爱为同体异名。

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蕴论》中说:“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成唯识论》中则说:“嗔者,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稳性,恶行所依为业。”嗔是佛教所说的根本烦恼之一,与贪和痴一起被称为“三毒”。

痴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俱舍论》中说:“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佛教认为,众生因无始以来所具之无明,致心性愚昧,迷于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于是产生我执、法执,人生的种种烦恼,世事之纷纷扰扰,均由此而起。因此痴为一切烦恼所依。《唯识论》卷六中说:“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碍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又说:“诸烦恼生,必由痴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