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讨厌方大同
毋庸置疑,嗯,根据我的预感,这必将又是一篇胡言乱语,甚至有点,不知所谓。理所当然,不喜勿读。倘或按捺不住好奇心,往下瞄多两行,权当寻一笑,亦可。我讨厌方大同,历时不长,大概是从听到他翻唱的《红豆》开始的。听完当即拍案高呼,一腔郁闷无处发泄,后来一个星期的心情标签都是除了阿菲,谁都不许唱《红豆》!单就这首歌而言,这种新版本的诠释,恕我无法欣赏。感觉活象读了名著的一个劣质译本、或是翘首以盼良久而得了个狗尾续貂的故事结局。古有高鹗,今有此人。说真的,这首歌,他演绎不来。我是大爱阿菲之人,人云阿菲与林夕是有名无分的夫妻,于我心有戚戚焉。林夕词中的灵魂,最能让之升华的人,大概只有阿菲了。这种独一无二的喜爱,让其他关于这些经典旋律任何的尝试在我眼中都成了篡改或赝品。方版《红豆》在我听来有诸多不顺耳之处,现在一一道来关于有时候一句候字的处理,我认为方短促爽脆的表现方式不恰当,在该深深抒情处却嘎然而至,情感失去了可以寄托的载体,让人意犹未尽却无从回味,凭空消失的韵味无迹可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