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儿童歌曲学习的四个阶段

早期儿童艺术知觉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0 ~ 1岁)前,符号阶段:艺术知觉的特点是感官能动性,一切艺术偏好都是由“本能的”感官特点决定的;

第二阶段(2 ~ 7岁)是符号应用阶段,包括三个子阶段:沉浸在符号媒介中形成符号系统(在音乐学习中的表现是:学习非句法音乐风格、学习与经验情境相关的音调、学习基本节奏技巧);符号的探索与拓展(在音乐学习中的具体表现为:灵活演唱、表演实验、掌握音乐主题);形式美感的形成(在音乐学习中的具体表现:掌握音乐形式风格的某些特征)。

第三阶段(8岁以后)是不断进步和可能退步的阶段。

8岁儿童退步的可能原因有:一是早期音乐学习缺乏感觉系统的参与,枯燥的学习音乐知识和技能使儿童对音乐学习本身失去兴趣;二是早期的音乐学习缺乏音乐感知系统的参与,这可能是音乐教育者音乐素养不足造成的;第三,音乐学习缺乏制作系统的参与,坐听音乐学习只对少数初学者有效。

三、学前儿童音乐感觉(兴趣)的特点

一、音量是孩子对音乐感兴趣的第一个重要因素。这里的音量不是简单的指声音的强弱和大小。对孩子来说,音乐首先是一种美妙的声音。

启示:当孩子感知器乐作品时,老师有责任让他们听到最好的音效;儿童感知器乐作品时,教师应尽量少用声音,儿童感兴趣的是饱满的音响效果;在歌唱学习中,老师发出悦耳的声音很重要;对于打击乐器,孩子感兴趣的是让他去探索如何发出好的声音和演奏,而不是严格按照老师要求的握乐器方式和节奏。

其次,锻炼是孩子对音乐感兴趣的第二个重要因素。换句话说,孩子感兴趣的是让他们用肢体动作去感知和感受音乐。

第三,音乐作品的类型是孩子对音乐感兴趣的第三个重要因素。孩子们感兴趣的音乐类型是关于某事的音乐。

四、学前儿童音乐学习的意义和制约因素

许多音乐观察研究和神经生物学解释认为,音乐学习的关键年龄是0 ~ 8岁或9岁,9岁或10岁以后再学音乐为时已晚。

早期儿童艺术教育研究者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让8岁以后的儿童艺术表达能力不退化。我们认为,对于已经在人格发展中形成了较强自我评价能力的8岁以后的儿童来说,由艺术能力或艺术经验支撑的艺术自信成为他们继续像艺术家一样表达艺术理解的关键。所以,只有那些真正在音乐教育前期获得艺术体验的孩子,才能继续对自己的艺术表达充满自信,向着艺术体验的精致方向发展。获得音乐经验或能力的音乐学习,是儿童的知觉、感觉和生产系统相互作用形成合力的一种学习。

第一节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本体特征

从简单性出发,我们可以把音乐作品的本体特征分为三类:形式特征、再现特征和表现特征。所有的音乐都是“表现性音乐”,其中特别强调形式的音乐属于“形式音乐”的范畴,特别强调现实描写的音乐属于“再现性音乐”的范畴,其余属于“表现性音乐”的范畴。

一、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形式特征

音乐思维的基本单位是短语(短句)而不是孤立的声音。音乐作品的形式特征是指音乐作品中由句法因素和非句法因素构成的作曲或即兴音乐设计。句法要素包括旋律、节奏和和声。对于幼儿园音乐教育来说,句法要素主要是旋律和节奏。在句法要素中,旋律模式和节奏模式已成为幼儿园音乐教育的主要关注点。非句法成分包括音色、织体、速度、音乐结构和力度。非句法成分也有其模型或样式,但模型不在橘子里,往往在段落里。它们是大型模型。

节奏

节奏包括:节拍和节奏,两者密不可分,不可分割。

节拍是节奏结构的调整原则,即一切节奏模式都是在节拍的背景上形成的。在幼儿园教学中,我们关注的是如何让孩子感受到节拍,也就是如何让孩子感受到节拍。儿童的节拍感一般包括两个方面:合拍的节奏感,二拍和三拍的节奏感。培养孩子的节拍感有一定的规律:在歌曲中进行;用行动去做。

节奏:我们所说的节奏总是以节奏模式出现。在幼儿园音乐教学的范畴里,我们让孩子注意单音符的节奏,先密后疏的节奏,紧凑舒展的节奏,其余的。

(2)音色

一般来说,幼儿园的音色探究活动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声音与生活,打击乐器的音色,生活中的音色,自然中的音色,机器的音色,乐器的音色。

(3)实力

强弱是音乐表现的重要手段。把握好力度,处理好孩子遇到主要困难时唱歌的力度。懂实力的同事也要注意对声音的控制。

(4)旋律

旋律句的特征是旋律的轮廓形式或轮廓线,包括旋律的上升和下降,旋律的进行和跳跃。但是,对旋律线的理解是建立在对声音的层次理解的基础上的。一旦我们明白了高音和低音的区别,人们就更容易掌握歌唱的音准。因此,在各种与音高探索相关的音乐活动中,让孩子感受声级、分辨声级显得尤为重要。在幼儿园教学范围内,旋律的内容包括:区分声级、旋律的升降、旋律的逐步推进和跳跃。

(5)结构

对于音乐结构的内容,乐句和段落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设计音乐结构时,最基本的要素是平、整、变,而达到平衡、整的基本手段是重复。在幼儿园音乐教学的范围内,结构的内容是在句子的重复与变化和段落的重复与变化之间发展的。

关于句子的结构,主要是让孩子理解重复句(模仿句)和喊答句。对于幼儿来说,歌曲重复越多,越简单,越喜欢。认识句子的重复是幼儿理解音乐的第一步。

关于段落结构,主要是让孩子了解主合唱结构、二段结构、三段结构、回旋结构、引子和结尾。

(6)速度

从感知的角度来说,孩子感知速度、匀速和不匀速相对容易。从表达层面来说,幼儿很难有节奏的细微变化和统一的唱奏。

(7)质地

在幼儿园教学中,需要以欣赏民间舞和踢踏舞为突破口,让孩子感知音乐的水平。在幼儿园教学范围内,织体的内容包括:有伴奏音乐与无伴奏音乐的区分,织体粗细的区分,织体与打击乐的配合表现。

(8)风格

音乐风格往往存在于一个具有共同听觉特征的音乐群体中,这个群体中的音乐家和听众有着相同的音乐信仰、共识和偏好。幼儿园音乐教学所指的风格,相对于专业音乐领袖的音乐风格概念,外延要小得多,可能更接近体裁的概念。幼儿园音乐教学中的风格是指音乐流派之间的典型差异。符合孩子音乐兴趣的音乐流派有摇篮曲、进行曲、舞曲等。

二、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再现特征

(一)音乐作品可复制性概述

音乐作品的再现性是指音乐作品中的句法形式和非句法形式主要用于描述或刻画人、动物、地点、事件等客观现实的性质。

音乐作品中的再现性或者内容,都是需要仔细探究的。在幼儿园音乐教学范围内,要尽量寻找主题明确、可识别的可再现作品,因为音乐的可再现性越具体,越符合幼儿的音乐兴趣。

(二)学前儿童可复制音乐作品的类型

歌曲都是可复制的音乐作品。符合儿童口味的歌曲往往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歌词本身生动,有儿童语言的味道,便于儿童背诵;二是歌词描述的主题突出,故事性强,便于孩子表演动作;第三,旋律语调温和,孩子容易唱。

幼儿园可复现器乐的音乐作品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句式规整、充满童趣的可复现器乐;二是有规律句式的成人器乐再现;第三,不规则句式的复现性器乐。

(三)挖掘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再现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