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上三个仙附在我身体里,两个胡一个长仙,能和他们说话也能和鬼交谈,

根本不是什么仙,而是妖邪附体而已!妖邪附到人身上,乃是犯天条的大罪!人与妖邪为伍,遭天道报应!

真正的神仙,绝对不会附身人体!道教典籍明确记载,正神绝对不会附身于人体(《道法会元?太上天坛玉格》:“一切上真天仙神将,不附生人之体,若辄附人语者,决是邪魔外道”)。

被妖邪附体的人,往往伴有幻听幻视幻嗅幻触,能看见脏东西,或能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甚至思维被妖邪控制而轻生等,或身体出现难以言喻的极度难受,或出现某实病久治不愈,或出现癔症、抑郁症、强迫症、精神分裂,甚至癌症,更有人被折磨致死。

妖邪属魔界邪物,善于伪装、欺诈、恐吓、唱双簧,无道德廉耻,常冒充神佛“显灵”,或冒充患者祖宗、冤亲债主、婴灵等,或谎称有上天任务在身,诱惑人当出马仙(有的地方叫神婆、过阴婆、马脚、花姐、看香等等)。这些均是妖邪残害人类的借口。它们最想要的取人性命,即使是对自己的弟马(或其家属),只要有机会,它们依然会毫无留情!因为每取人一命,就可盗取人的500年道行!这种诱惑,对于妖邪来说,是无法抵御的,所以,即使冒着犯天条的大罪,也要干!

道教以人为本,故张天师立教行斩杀之法,传承法宝“斩邪二剑”就是有力证明。若要制伏妖邪,必须是有真传的、具备降妖伏魔本领的道士才能胜任,否则,不仅无效,反而可能被妖邪所害。有的采取立堂、上供等措施,与妖邪妥协,可能换取暂时安宁,但从长远看,终究是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