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洪武四大案是指哪4个案件?

明朝时期洪武四大案是指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即公元1376年。当时明朝有一个规定,地方财政每年都需要向中央户部报告核对,只要其中有一个数字不对就需要返回重新编造并加盖公印,但对于有些距离较远的省市,去一趟京城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所以非常的不方便。于是当地官员就想了一个办法,就是在空白的纸上加盖公印,账目不对时立马就能修改,这样就能避免来回奔途。经过演变后,基本全国都是如此作为,朝廷之中的官员都知道这个做法,但唯独朱元璋不知道,当其发现地方官员如此作为后,非常愤怒,杀掉了全国的主管印章的官员,高达几万人。

郭桓案发生在1385年,御史于敏举报户部侍郎郭桓联合按察使司官员赵全德等人贪污腐败,经过调查,郭桓贪污了太平、镇江等多地的赋税收入,在地方还征收自创税种,总计2400万石粮食。涉嫌贪污的六部人员都有,地方机构人员也都参与其中,最后从上到下按律处死了三万多人。

胡惟庸案发生在1380年,具体原因是宰相胡惟庸建立党派,拉拢朝中官员组成新的战线,尽力排挤针对胡党的官员,并且企图谋反,胡惟庸被人揭穿后,朱元璋下令扫除胡党,斩杀了三万余人,为此朱元璋还废除丞相一职,事物都交由六部处理。

蓝玉案发生在1393年,蓝玉是明朝的开国功臣,但其行事嚣张,目中无人,朱元璋都不放在眼里,最后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将其处死,受到牵连的党羽众多,先后斩杀了两万余人。蓝玉被杀后,明朝的开国功臣基本被朱元璋消灭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