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活动指南的要求
《指南》以艺术领域的“感受与欣赏”和“表达与创造”为目标,强调艺术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萌发儿童对自然和社会生活中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导儿童学会用心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和创造美”。
基于这一理念,我们应该认识到,歌曲是儿童感受美、体验美、表达美、创造美的载体。让孩子唱歌并不是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但歌曲所传达的美好意境,是值得孩子借助旋律、节奏、强弱谐音音乐元素去发现、感受、体验和表达的。
在“导”的理念下,教师要从机械地让孩子学唱、学模仿走向引导孩子审美地体验音乐作品。“理解内容、感受情感、表达情感”的目标表达可以引导教师更关注活动过程而非结果。
教师需要不时提醒自己,是否真的给了孩子与音乐互动的时间和空间,是否真的让孩子自主探索、表达、反思、调节,从而体验到表达自己对音乐的知识和理解的成功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