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给予强奸犯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没什么影响,马上就要出高考成绩了,这个时候出这档事,对浙江大学的名誉确实是个影响。不过,话又说回来,像浙江大学这样的名校,敢肯定地说,对于考生填报志愿来说,丝毫不会受到影响,浙江大学还是有一定实力的。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公布了一则《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扩展资料
7月20日晚,浙江大学犯强奸罪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信息在网络平台引发争议。有网友爆料称该生疑似长期存在性骚扰等行为,还有网友表示该生疑似被判罪后还在从事娱乐社交活动等。
7月21日,浙江大学发布情况通报表示,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学校以育人为本,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
人民网-浙江大学:给予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