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国土资源局
万青山 党委书记、局长
周龙河 党委委员、副局长
梁声铎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世国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卞晶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雷健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冯中华 副主任科员
闻忠强 副主任科员
樊建波 副科级干部
刘建伟 副科级干部
王志刚 副科级干部
谷德清 办公室主任
万青山简介:潢川县人,1959年12月生,男,汉族,中***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1975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潢川县开发区土地规划局副局长、局长,潢川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局长。2008年4月至今,任潢川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潢川县国土资源局现有干部职工286人,内设办公室、地籍股、规划耕保股、用地股、测绘矿管股、信访室、法规监督监察股、财务股、人事股、纪检监察室、综合室等11个股室,下设国土资源监察队、国土储备发展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地价评估事务所、土地规划勘测队、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所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全县派出城关、双柳树、伞陂、黄寺岗、付店、江家集、仁和、桃林铺、传流店、张集、卜塔集、上油岗、隆古、踅孜、谈店、白店、魏岗、来龙等18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2010年,潢川县土地总面积1634.9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50.20万亩,占61.25%,基本农田113.28万亩,人均耕地1.80亩;林地13.81万亩,占5.63%;园地0.99万亩,占0.40%;草地3.97万亩,占1.62%;居民点、工矿用地36.98万亩,占15.08%;交通运输用地5.02万亩,占2.05%;水利设施用地32.45万亩,占13.23%;其他土地1.82万亩,占0.74%。
耕地保护积极推进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系列,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保护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依法完成了小吕店乡和牛岗等3个乡(镇)国家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依法实施了付店等两个镇国家投资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依法实施了2009年度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新增耕地108.48公顷。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7.5521万公顷,耕地保有量稳定在8.7116万公顷,保护率达88.03%。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规划调整和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验收备案管理,建立基本农田补划台账,确保补划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规范管理,依法促进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研究制定了《服务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
严格执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依法召开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听证会,依法通过农转用为桃园新村申报集体建设用地110亩并获省政府批准;依法组织新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报件,报批用地58.0029公顷。
土地利用管理依法盘活存量土地300亩,新建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依法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深入贯彻《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依法收回国有土地4宗,面积3.61公顷。全面加强基准地价管理。严格执行新的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依法评估土地资产70宗,面积20.5118公顷,估价值达2.95亿元。严格执行土地资产处置政策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加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租金征收力度。依法组织“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9次10宗地,面积31.1267公顷,成交额达4.3971亿元。
地籍管理进一步规范地籍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城镇住宅用地登记发证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全部完成。严格规范土地变更登记和抵押登记,依法变更登记50宗,抵押登记16宗。
建设用地管理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保红线保增长”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政策,想方设法争取用地指标,及时为保增长、扩内需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优质用地服务。按照市、县实施“华英农业”富民计划和项目建设年要求,县国土局建立了重点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开辟了绿色服务通道,实行点对点的针对性服务。全年累计申报新增建设用地4个批次1566亩。依法完成全县3个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拟用地总面积67亩的征地手续。
矿产资源潢川县属矿产资源贫乏县区,辖区内仅有少量河砂、页岩等矿产资源。至2010年末,尚未探明其他矿种。
矿产资源管理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市场秩序,对已关闭拆除的粘土砖厂实行全面监控,防止死灰复燃。全面加强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3.2万元。办理采矿权许可证4宗,征收采矿权价款80.5万元。
执法监察扎实完成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对卫片检查监测变化的21个图斑所涉及土地,进行了逐宗对照、核查、实测,监测面积360.2亩,实测面积为338.08亩,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19%。认真落实土地执法监察领导负责制,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动态巡查网络。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重点项目建设区域和私买私卖集体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建设。
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全面落实村级土地协管员制度,严格执行区域管理责任制和案件查处责任制,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8宗,结案70宗。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3宗,移送纪委、监察局5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5宗,依法强行拆除15宗,拆除违法建筑2600平方米,退还集体土地4000平方米。认真做好信访矛盾排查和行政调解工作,成立了行政调解办公室。依法直接受理群众来访45起60余人次,立案14起,结案13起,结案率为93%。接到上级交办信访事项36件,结案34件,结案率为95%。依法受理行政调解3起,结案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