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音乐套餐不包括舞蹈。
1,行业,机构指标解读
文艺创作和表演:指文艺创作和表演艺术(如戏剧、戏曲、歌舞、舞蹈、音乐、曲艺、杂技、马戏、木偶、皮影戏)等活动。包括文学(包括电影、电视剧)、音乐、歌曲、舞蹈、戏曲、曲艺的创作;美术(绘画、雕塑)、手工艺、书法、篆刻等艺术创作。导演、演员的表演和创作活动;观众坐席、舞台美术、服装道具、灯光音响活动;民族艺术创作;其他未指明的文学艺术创作、表演及辅助活动。
艺术创作机构:指设有专职创作人员、独立剧目工作坊(组)、艺术工作坊(组)及各类画院等专门从事艺术创作的机构。不包括业余文艺创作机构。
艺术表演团体:指由文化部门主办或管理(经文化市场行政部门批准或已申报登记并取得相关许可证),专门从事表演艺术等活动的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包括民间专业剧团。如话剧组、方言话剧组、滑稽话剧组、儿童剧组、戏曲组、舞蹈团、歌舞团、轻音乐组、乐团、合唱团、艺术团、文化宣传队、乌兰齐木、京剧团、昆曲剧团、地方话剧团、曲艺团、杂技团、马戏团、木偶团、皮影戏团等几个剧种组成的综合性专业艺术。不包括半工半艺、半农半艺的剧团。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除了军队系统的,都要算。
艺术演出场所:指由文化部门主办或行业管理(经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并取得相关许可证),有观众、舞台、灯光设备,开放售票,专供文艺团体演出的文化活动场所。包括影剧院(场)、音乐厅、歌剧院(场)、歌舞厅(场)、剧场(场)、影剧院、马戏场、剧场等文艺表演场所。不包括电影院、礼堂、体育场、美术馆和绘画、雕塑等艺术画廊。非独立核算的剧场和文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排练,如果营业也要单独统计。
图书馆:指各类图书馆的管理和服务(收集、整理、储存、利用和管理文献资料,向公众开放,提供科学文化等各种知识的普及教育)。包括公共图书馆和各种机构或独立组织的图书馆的管理和服务。不包括军队系统、文化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和文化站的图书馆。
公共图书馆:指由文化部门主办的社会服务型图书馆。
其他部门图书馆:指文化部门主办的公共图书馆以外的图书馆,如教育、科研、厂矿等单位举办的图书馆。
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场所的管理和组织活动。包括文化馆(含综合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文化站、文化宫、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场所。
其他文化艺术:指不属于上述分类的其他从事文化艺术的机构和其他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
博物馆:是指以研究、教育和欣赏为目的,收集、保护和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并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永久性的社会服务机构,包括博物馆(所)、纪念馆(所)、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等有适当名称开展活动的单位。
2、员工指数解读
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所有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含临时工、农民工)、再就业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在各单位工作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从其他单位借用人员、第二职业人员。不包括离开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