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这一时期的音乐整体风格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1。音乐从教会进入宫廷,逐渐走向社会和民间。2.音乐创作不再以巴洛克时期的复调技法为主导,而是采用主旋律音乐形式,加强了旋律与和声的对应,建立了“主体—从属—属—主体”的功能和声级数。3.确立曲式分段结构的原则。旋律不再采用巴洛克时期连续扩展的曲式,而是形成以短而对称的2、4小节(也有3、5、6小节)为基本单位的方形乐句结构。音乐呈现出优美、简单、平衡的特征。4.主题的有动机的发展,用主题之间的对比取代巴洛克时期单一主题的模块化发展。5.“通奏低音”被清晰的乐器记谱法取代,让作曲家对乐器音色的体验更加清晰。6.追求客观美,描绘自然界中的人脱离对教会中的神灵和宫廷中的君主的依附,拓宽了音乐的范围和表现力。7.音乐的重心转移到了器乐的新流派——交响乐、协奏曲、奏鸣曲和四重奏。这些变化对欧洲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古典时期的音乐类型主要有世俗化、专业化和定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