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已成扰民活动,为何没有部门管制呢?

广场舞越来越多,一些地方在跳广场舞的同时把音乐开的特别大声,已经严重扰民,但是为什么却没有相关部门来制止呢?我认为广场舞是不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的,最多是扰民,构成民是责任,相关部门是不能插手太多,而且跳广场舞的大多是中老年人,一些大爷大妈不讲理,这让执法部门很难管理,而且他们跳广场舞是为了强身健体,如果不让他们跳舞,这反而是执法部门的错了,执法部门并没有相关权利禁止他们跳广场舞的权利。

广场舞的出现让很多中老年朋友身体得到了锻炼,效果也是比较好的,但是就是因为扰民现象的出现,一些人就开始要取缔广场舞了,晚上不说什么,他们也就调到九点左右,但是还有很多的地方早上也要跳广场舞,这就非常影响周围的邻居休息了,那么这个地方跳广场舞就应该由有关部门重新规划一下,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方跳,而不是想跳就跳。

法律有规定广场舞不许在居民区里跳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可见,在居民区大声放音乐大跳广场舞已经构成了违法。但是禁止广场舞的行为却没法开始。而且退休人员没有地方活动身体,他们家门口跳跳广场舞,既经济又可以健身,恐怕这种活动是不可能禁止的。

在一些地方广场舞扰民的现象特别严重,为什么缺禁止不了,我认为是舞者把娱乐健身看作是老年人的自由,缺乏公德之心和自律意识,他们没有考虑其他的感受,因此扰民现象才越来越严重,而且一些跳广场舞的人占据篮球场,这种行为是很让人生气的,所以才会有很多的人想要禁止跳广场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