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功能变俗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移风易俗是指文学艺术具有改变社会风气和习俗的审美功能。

荀子《乐论》:“乐者为圣人乐,而能善人心。他们感人至深,移风易俗,所以王导首先用礼乐使人和谐。”

《史记·乐书》“移风易俗,天下太平”张汤观察正义:“上指风,下指俗。”

《孝经广道法》:“移风易俗,不擅音乐。”

《南史·官员传·序》:“至于道德,移风易俗是必然的。”

清宫自珍《对策》:“守令久视其职,人人有权移风易俗。”

故事:

西汉初年,社会秩序非常不稳定。虽然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但社会风气并没有太大的改变。贾谊对这个问题深感忧虑,于是上书文帝:政权虽已更迭,但社会遗风风俗犹存,移风易俗、使人趋向正道的使命不可推卸,不能仅靠文书处理。

乐记认为,音乐可以“善良人心”,“移风易俗”,使人亲近。这是为了说明艺术对人的情感的影响,用艺术感染人,从而达到移风易俗,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目的。在中国古典美学中,礼与乐是统一的。“模仿论”更注重“快感”。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八卷中公开承认,“学习音乐,不只是为了某一个目的,而是同时为了几个目的,即(1)教育,(2)净化,(3)精神享受,即紧张工作后的宁静和休息。”

还指出,听完音乐后,你会“感到一种轻松舒适的快感”,“产生一种无害的快感”。当然,亚里士多德也肯定了文学艺术的认知功能,肯定了文学艺术可以教会人理解和认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