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卷五十七原文_翻译及赏析
人事部·卷五十七
李昉
○友悌
《周礼·大司徒》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
《礼记·曲礼》曰:亲戚称其慈也,僚友称其悌也。
又《礼运》曰:兄良,弟悌,夫义,妇听,家之肥也。
又《檀弓上》曰: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闻之,遂除之。
《春秋左传》曰: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友,弟敬,所谓六顺。
《毛诗陟岵》曰:陟彼岗兮,瞻望兄兮。兄曰:"嗟!予弟行役,夙夜必偕。"(偕,俱也。)
又《鹿鸣·棠棣》曰:《棠棣》,燕兄弟也。闵管、蔡之失道,故作《棠棣》焉。(周公吊二叔之不咸,而使兄弟恩疏,召公为作此诗而歌之,以亲之也。)棠棣之华,萼不韡韡。(笺云:承华曰萼,不当作拊,拊萼足得华之光明,其貌韡韡然,盛也兴者,喻弟以敬事兄,兄以荣覆弟,恩义之敬,亦韡韡然也。)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又《邶·柏舟·二子乘舟》曰:《二子乘舟》,思伋、寿也。卫宣公之二子争相为死,国人伤而思之,而作是诗也。二子乘舟,泛泛其景。(二子,伋、寿也。宣公为伋娶于齐女而美,公夺之,而生寿及朔。朔与其母诉伋于公,公令伋之齐,使贼先待于隘而杀之,寿窃其节而先往,贼杀之。伋至曰:"君命杀我,彼何罪焉。"又杀之。国人伤其涉危,遂往如乘舟而无所薄也。)
又曰:惟此王季,因心则友。则友其兄,则笃其庆。
《尚书·君陈》曰: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
《论语》曰: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又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
又曰:兄弟怡怡如也。
《尔雅》曰:善兄弟为友。
《汉书》曰:卜式,河南人也。以田畜为事。有少弟,式脱身出,独取羊百余口,田宅财物尽与弟。式入山牧,十余年,羊致千余头,买田宅。而弟尽破其产,式辄复分与之。
又曰:王商,字子威,涿郡蠡吾人也。商为太子中庶子,以肃敬敦厚称。父薨,商嗣为侯,推财以分异母诸弟,身无所受。
《东观汉记》曰:鲁恭,字仲康,扶风人。恭怜弟丕小,欲先就其名,托疾不仕。郡数以礼请,谢不肯应。母强遣之,恭不得已而西,因留新丰教授。丕举方正,恭乃始为郡吏。
又曰:汝南王琳,字巨尉。弟季出,遇赤眉,将为所捕。琳请自缚先季死,贼怜而放遣之。
又曰:赵孝,字长平。建武谷食尚少,孝得谷,炊将熟,令弟礼夫妻出。比还,孝夫妻***蔬食,礼夫妻归,告言已食,辄独饮之。积久,礼心怪之,疑,后掩伺见之,不肯食,出,遂***蔬食,兄弟怡怡,乡里归德。
又曰:孔奋笃于骨肉,弟奇在雒阳为诸生,分禄俸以供给其粮用,四时送衣,下至脂烛,每有所食甘美,辄分减以遗奇。
谢承《后汉书》曰:许荆兄子常报仇杀人,怨家会众操兵至荆家,欲杀之。会荆始从府休归,与相遇,因出门解剑长跪曰:"前无状相犯,咎皆在荆不能相救。兄既早没,一子为嗣,如令死者,伤其灭绝。今愿杀身代之塞咎,虽死已往犹谓更生。"怨家扶起荆曰:"许掾郡中称为贤,吾何敢相侵。"因遂委去。
又曰:李鸿,字奉逊。礼性仁孝,友于兄弟。弟育为人所侵辱,育后阴结客报怨,为执法吏所得,当伏罪。时未有立嗣。鸿为太尉掾在京师,伤育以养刷耻,门户断绝,因分代育,遂刻印还归。欲过家,恐见妻子,亏移其意,到县北亭预作记,乞代育通记,便饮鸩而之县。令省记,怛然惊感矣。
司马彪《续汉书》曰:山阳张俭,以忠正为中常侍侯览所忿疾。览为刑章,下州郡召捕俭。俭与孔融兄褒有旧,亡投,遇褒出。时融年十五六,少之,不下告也。融智俭长者,有窘迫色,谓曰:"吾独不能为君主乎?"因留舍藏之。后以人客发泄,觉知,国相已下密就掩,俭得脱走,登时收融及褒送狱。融曰:"保纳藏舍者融也,融当坐之。"褒曰:"彼来投我,罪我之由,非弟之过,我当坐之。"兄弟争死,郡县疑不能决,乃上谳,诏书令褒坐焉。融由是著名。
范晔《后汉书》曰:姜肱,字伯淮,彭城广戚人也。家世名族。肱与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着闻。其友爱天性,常***卧起。及各娶妻,兄弟相恋,不能别寝,以继嗣当立,乃递往就室。
又曰:钟皓,字季明,颍川长社人。少以笃行称。公府连辟,为二兄未仕,避隐密山。
王隐《晋书》曰:徐苗,字叔胄,高密淳于人。弟亡,临殡,口中有痈溃脓血,苗含去之。
《晋中兴书》曰:颜含,字弘都,琅琊人。含次嫂繁氏,老而失明,含奉养必束带躬亲。尝省嫂病困,须得蚺蛇胆为药,而求不能得。平昼独坐,有一童子持一青囊授含,含开视,蛇胆也。童子逡巡出户,化成青鸿飞去。得胆,药成,嫂病即愈。
又曰:邓攸,字伯道,为石勒参军。勒过泗水,攸与乡人河东陈嘏、平阳马恬***谋叛勒,破车以牛马负妻子入草中。又遇贼掠牛马去,攸语妻曰:"吾弟早亡,惟有一息,今当步走,誓两儿恐尽死,不如弃我儿,抱弟子遗民。"妇乃从之。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赵录》曰:上郡王俊,字玄英,有干艺之称。俊年七八岁,随兄密子玄直西如凉州,路中粮匮,密留玄直于途,乞丐民间。比还,俊为贼所掠,玄直逃免。密乃将玄直追贼,叩头求哀曰:"人情自当皆爱其子,但此弟未生,家君见背,孤遗相长,以至于今,请以玄直易俊。"贼相谓曰:"以子易弟,义之大也。于是以俊密受玄直而去。密后亡,俊勺饮不入口者五日,虽服丧期年,而心丧六载。
又《前燕录》曰:有司奏中山浦阴民刘洛县差充征,弟兴私代,背军逃归,州以本名捕斩。兴诣郡,列称逃是兴身,请求代洛死。洛又曰:"固陈已实正名,宜从宪辟。"兄弟争命,详刑有疑,暐曰:"洛应征辄留,兴冒名逃役,俱应极法。但兄弟竞死,义情可嘉,宜特原之。"
《南燕录》曰:有司奏沙门僧知夜入临淄人冷平舍,淫其寡嫂李氏。平与弟安国杀之。郡县按:平兄弟以杀人论,而平、安国各引手杀,让生竞死,义形急难。
《后秦书》曰:姚襄与李雄战,马中流矢死。弟苌下马以授襄曰:"汝何以免。"苌曰:"兄济此竖子,安敢害苌。"会救至,俱免。
《后魏书》曰:房景先沉敏方正,事兄恭谨,出告反面,晨昏参省,侧立移时,兄亦危坐,相敬如宾客。兄曾寝疾,景先侍汤药,衣冠不解,形容毁瘁。亲友见者莫不哀之。
《后周书》曰:裴宽,字长宽。弱冠为州里所称,与二弟汉、尼并知名。亲没,抚诸弟以笃孝闻。荥阳郑穆尝谓其从弟文直曰:"裴长宽兄弟,天伦笃睦,人之师表。吾爱之重之。汝可与之游处。"
《梁书》曰:张弘荣兄弟友爱,不忍暂离,虽各有室,常同卧起,世比之姜肱兄弟。
《唐书》曰:张嘉贞为并州长史。开玄初,因奏事至京师,上闻其善政,数赏慰。嘉贞因奏曰:"臣少孤,兄弟相依以至今日。臣弟嘉祜,今授鄯州别驾,与臣各在一方,同心离居,魂绝万里。乞移就臣侧近,臣兄弟尽力报国,死无所恨。"上嘉其友爱,特改嘉祐为忻州刺史。
又曰:东郡未平,梁宋间群盗连聚,或至二千余众,攻陷城邑。李澜守蕲县,力屈,为盗所执,将害之。澜弟渤诣盗,请代兄死;澜又〈丕页〉杀身留弟。兄弟争死,俱为盗所害。
又曰:杜佑子式方,性孝友,弟兄尤睦。季弟从郁,少多疾病,式方躬自煎调,药膳水饮,非经式方之手,不入于口。及从郁夭丧,终年号泣,殆不胜情,士友多之。
又曰:白居易弟行简,字知退。文笔有兄风,词赋尤称精密,文士皆师法之。居易友爱过人,兄弟相待如宾客。行简子龟儿,多自教习,以至成名。当时友悌,无以比焉。
萧广济《孝子传》曰:陈玄,字子玄。陈侯太子。七岁丧母,父更娶周氏,有子曰昭。周氏谗玄,侯将杀玄。昭欲先死,玄不听,引牡羊誓曰:"孝者羊血逆上一丈三尺。"一如誓。后又谗之,侯怒,令玄自杀。玄投辽水,有大鱼负之,玄曰:"我罪人也。"鱼乃去。昭从后来,问渔者,云:"投水死矣。"昭气绝良久,曰:"吾兄也。"又投水而死。
周景式《孝子传》曰:古有兄弟,忽欲分异,出门见三荆同株,接叶连阴,叹曰:"木犹欲聚,况我兄弟,而欲殊哉!"遂还相为雍和矣。
宋躬《孝子传》曰:孙棘,彭城人,事母至孝。母临亡,以小儿萨属棘,特深友爱。宋大明五年,上募军伍,萨求代棘。及后军期应死,棘、萨争死。妻许氏又遥属棘曰:"君当门户,岂可委罪小郎!且大家临终,以小郎属君,竟未有妻息;君已二儿,死复何恨!"太守张岱表闻,诏榜门。宋世祖感其悌友,乃普增诣弟封秩。
《列女传》曰:会稽石师安妻者,同郡吕氏之女也,名军。其兄遂犯法,军匿之。知不能免,乃请知者为辞,乞代兄遂之命,因自经县门。县官嘉有义,乃舍遂罪。
又曰:齐伊盘母者,齐二子之母也。当宣王时,有人斗死道者,吏讯之,二子立其傍,吏问之,兄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乃我杀之。"期年不决。言于相,相不能决。言于王,王曰:"若皆赦之,是纵有罪;若皆杀之,是诛无辜。其母必知子之情,善恶听其所杀祸拢"相召而问之。其母泣而对:"杀少子。"相曰:"小子,人所爱,今欲杀之,何也?"对曰:"少者妾之子,长者前妻之子。"相言之于王,王美其义,皆赦其子。
又曰:郃阳友娣者,郃阳邑任延寿之妻也,字季儿。有三子。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事,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建独坐死。延寿会赦,乃以告季儿,季儿曰:"嘻!杀夫不义,事兄之仇亦不义,何面目以生!"季儿乃告大女曰:"汝父杀吾兄,义不可以留,又终不嫁矣。吾去而死,善视汝弟。"遂自经死。
《海内先贤传》曰:范丹,字史云,清高亮直,让财千万与三弟。
《会稽先贤传》曰:陈业,字文理。业兄渡海倾命,同时依止者五十六人,骨肉消烂而不可记别。业仰皇天誓后土曰:"闻亲戚者,必有异焉。"因割臂流血以洒骨。应时饮血,余皆流去。
《汝南先贤传》曰:缪彤,字豫公,郃阳人。兄弟四人,各求分异,至有争讼之言。彤默闭户自挞,大自骂曰:"缪彤!汝修身谨行,将齐正风俗,如何近一家之中不能使之和协耶!"鞭两髀皆疮。于是诸姊及弟叩头自责,不复分矣。
张莹《汉南记》曰:阴庆为鲖阳侯,其弟员及丹皆为郎。庆以明《尚书》、修儒术推居弟,园田、奴婢、钱悉分与员、丹,庆但佩印绶而已。当代称之。
陈寿《益部耆旧传》曰:李孟玄修《易》、《论语》,大义略举,质性恭顺。与叔子就同居。就有痼疾,孟玄推所有田园,悉以让就,夫妇纺绩以自供给。
江微《陈留志》曰:李铨,平丘人也。少聪慧,有至行。铨兄,前母子,后母甚不爱也,而衣食皆使下铨。铨始年五岁,觉己衣服胜兄,即脱不著,须兄得己同,然后服之。其母遂不得有偏。及长,铨内匡顺母,外奉其兄,故闺门雍睦,为群族所称。
杜预《汝南记》曰:李充兄弟六人,贫无担石之储,易衣而出,并日而食。而妻窃谓充曰:"今贫如是,我有私财,可分异独居,人多费极,无为空自穷也。"充请呼诸邻里,室家相对,前跪觞告其母,便顾其妻,叱而遣之。妇行,泣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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