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传统音乐可分为民间音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
中原音乐是指围绕黄河流域发展起来的音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黄河流域音乐文化。其中,殷商和西周的音乐文化具有代表性。除了六朝乐舞及其他各种乐舞的发展与整理、礼乐制度的分类与等级划分、大乐制的建立、三分盈亏法的运用,对整个一代都有重要影响,尤其是在“八音”乐器的分类上,“琴”(七弦琴)及其音乐的出现奠定了中国传统乐器和器乐的基本模式。
四域音乐是指中国各民族的音乐文化,在中原除华夏民族外的黄河流域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中,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地区与黄河流域一起,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的楚文化音乐文化多姿多彩,独具特色,是中国古代传统音乐与中原音乐相互辉映、相互竞争、相互交融,进而衍生发展的典范。珠江流域的广东文化、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西北地区作为古丝绸之路传播和融合多种音乐文化的作用以及东北地区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都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中,在乐器方面,作为汉族音乐文化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交融的代表性例子,我们可以举出从西秦到胡琴的各种形式的弦乐器。
中国音乐与中国音乐的交流由来已久。据《穆传》记载,西周初年,曾率大乐队出使西域,进行音乐交流。此后,到了汉代,随着佛教的传入,印度教音乐和天竺音乐也传入中国;隋唐时期大量输入外国音乐,不仅带来了外国音乐,也引进了乐器、乐律、音阶。琵琶作为一种外来乐器传入中国,后转化为中国传统乐器,颇具代表性。
中国民族音乐发展的三个阶段
1.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成时期(约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3世纪)。
这个时期包括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汉代。在音乐体裁上,经历了从原始乐舞到宫廷乐舞的演变。在旋律、音调、音阶形式上,经历了从最初的中音到宫、商、郑、羽上下高三度的“(赋页)”和“曾”体系,以“三分盈亏法”初步确立了中国传统音乐轮换的五音、七音、十二音特征。在音乐美学思想方面,先秦时期的百家争鸣奠定了后来者的理论终点。在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音乐艺术形式是钟鼓乐队。
2.中国传统音乐的新声期(约4世纪至10世纪)。
这一时期包括从魏晋南北朝到隋唐。魏晋南北朝的政治动荡,北方人的南迁,少数民族的内迁,构成了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冲击:一是玄学对儒学的冲击,引起了音乐思想的变化;二是少数民族音乐和外来音乐的引入,乐器、乐律、音乐、乐理等方面新因素的引入。由于它的影响,中国的传统音乐发生了变化,并创造了新一代的音乐风格。一方面是世界音乐的中国,包括外国音乐的中国,外国乐器的使用,外国曲调的引进,外国乐队的民族化,外国音乐家对中国音乐发展的贡献。另一方面是中国音乐的全球化,即中国音乐以其辉煌的成就,对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坏国家,如朝鲜、日本)产生了重要影响。
3.中国传统音乐整理时期(约10世纪至19世纪)。
包括辽、宋、金、明、清。它的政治牺牲是:从混乱分裂到相对统一,从南北对立到多民族国家建立统一的政权,及其长期的相对稳定。音乐文化具有世俗性和社会性。所谓世俗,就是与普通平民阶层保持密切联系。这一时期的传统音乐在表演者、观众和听众方面都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在乐理方面,表现出继承和清理前期的倾向。曲式的特点被赵宇宁逐渐固定下来。其代表性的音乐艺术形式是歌剧艺术及其音乐。这种艺术形式承前启后,广泛吸收当代音乐的新成果,成为融古今音乐为一体的音乐宝库。中国传统舞蹈诞生于特殊的时代和环境,因此仪式特征非常明显。后来的舞蹈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性很强的欣赏艺术,具有娱乐性、审美性等诸多艺术特征,但这些特征都是从舞蹈最早的仪式中逐渐衍生出来的。
第一,中国传统舞蹈大多来源于祖先巫术和宗教仪式的需要。
从舞蹈的产生来看,是适应巫术和原始宗教仪式的需要。这可以从舞蹈的本义来理解。在早期的甲骨文中,“舞”和“巫”的形状非常相似。在早期社会,“舞蹈”和“巫术”指的是同一个东西,即女巫师的巫术仪式和巫师向神灵祈祷时的手势。后来用“舞”来指巫师的姿势和用“巫”来指巫师之类的人的意思就渐渐分开了。可见这个手势是“舞”的原始形态。虽然“舞”的手势是从“巫”的手势中分离出来的,但早期的舞蹈实际上是直接为巫术活动服务的,这一点从“舞”和“于”两个词的关系就可以看出来。甲骨文中有“辛四卜宾舞雨”的记载。其实这是一个祈雨活动的记录,包括跳舞的仪式行为。《说文解字》对“雍”的解释是:“雍,夏节快乐,为祈雨。从雨到声。余,羽舞也。”所以舞蹈的第一个含义是“童”,指的是伏都教求雨仪式中的“羽舞”。《乐师》说:“所有的舞蹈包括弹拨舞、羽毛舞、御舞、罗舞、旱魃舞和有人舞。”所谓周朝六小舞。这些舞蹈是周朝祭祀活动中的仪式舞蹈。《周官舞女》载:“张教兵舞,帅舞山河祭;教拔舞,帅舞樱花祭;教羽舞,帅舞四方祭;波普舞,帅而舞干。”羽舞和帝王舞都是祈雨的仪式舞蹈。后来的“雍舞”、“戏舞”、“龙舞”都是祈求雨旱的巫术仪式舞蹈,其中“龙舞”至今经久不衰。
考古发现的中国早期乐舞图,很多都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和巫术性质,是先民巫术仪式活动的记录。如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出土的彩陶盆舞纹,内蒙古狼山原始岩画,甘肃嘉峪关、黑山原始岩画,广西花山崖原始壁画中的舞蹈场景,都是经过专家考证后,具有强烈的巫术性质和仪式特征。
为什么中国早期的舞蹈有如此明显的仪式特征?其实这和当时舞蹈的社会功能有关。早期舞蹈起源于早期先民的巫术图腾活动,是巫术仪式活动的一部分,是巫术图腾文化的产物。它必须具有巫术的文化属性。从早期舞蹈来看,其直接功能是实现其与人神沟通、祈福消灾、五谷丰登等巫术目的。
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功能性和仪式性是早期舞蹈的第一属性,舞蹈的娱乐性来源于巫术活动中娱乐神灵的目的。从娱神到娱人再到娱己,是舞蹈发展的几个重要阶段。虽然后来的舞蹈未必用于祭祀,但中国舞蹈自诞生以来就存在的仪式传统已经积淀下来,渗透到舞蹈的动作、结构和独特的抒情方式中。
第二,中国传统舞蹈用于各种仪式场景。
从表演场合看,中国传统舞蹈多用于各种礼仪场合。有许多仪式,从国家祭祀、宫廷会议、战斗、庆典、皇室更替,到人们的婚礼、葬礼、接见、播种和收获。概括起来,可以分为社会仪式、宗教仪式、生产仪式、生命成长仪式等等。在中国古代,宫廷舞蹈根据其使用场合和社会功能分为雅舞和杂舞。雅舞是后世最重要的舞蹈。虽然历代皇帝都以不同的名称制作自己的舞蹈,以示互不相容,但只是改变了歌词,舞曲不变,其祭祀的仪式功能并没有改变。正所谓“周以来只改字,不改舞者。”这部分舞蹈用于国家祭祀场合,明显带有强烈的仪式特征。
杂舞的仪式特征从《乐府诗集》中可见一斑,其中详细记载了西周至隋唐时期民间民间民间舞蹈流入宫廷,并在宫廷宴饮等重要集会上表演的史实。可见,在中国古代传统舞蹈中,虽然有些舞蹈从起源上来说并不直接服务于巫术和民族祭祀活动,但作为祭祀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被统治者用于其他祭祀活动中进行表演,因此也具有强烈的仪式特征。
没有进入宫廷的传统舞蹈在民间流传。从他们的表演来看,大多是在重大节日举行。如春节、三月三、火把节、泼水节、播种节等。,构成了这些舞蹈强烈的仪式特征。如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土家族祭祀祖先“巴布王达”手舞毛古斯,藏族每年藏历2月29日祭祀山神、二郎神并跳舞((龙鼓舞)),青海黄南同仁藏族一年一度的“六月会”。这些舞蹈都具有强烈的仪式特征。一方面,这种仪式特征是这些舞蹈所固有的,它们在产生时就为仪式服务;另一方面,这些礼仪性场合表演的舞蹈,可能并没有很强的礼仪性内容,有些是娱乐性舞蹈。但一旦在一些礼仪性的场合表演,就有了很强的仪式感。因此,可以说,中国传统舞蹈表演的仪式场合也是其仪式特征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现存各民族民间舞蹈的仪式内容
现在很多地方还在流传的戏剧舞蹈摊,很有仪式感。海滩是与人类巫文化密切相关的文化事物。现存的黔湘等地的厝基、西地、潭塘等戏摊,都带有浓厚的巫术仪式性质。檀溪之所以是檀溪,在表现形式上有“檀溪”之意,包括驱除鬼神和瘟疫的内容。据周显贵老师调查,在今天的安徽贵池,每年农历正月初七到初十一都有一场表演。整个仪式分为三个部分:开幕式、戏剧表演和送神仪式。在开幕式中,有迎神的内容。请二郎神在江边入口处的牌位上烧香、放炮、祭祀,一位老人会背诵祭祀词。然后,祖师为二郎神进行了祭祀表演,跳舞、滚灯笼,锣鼓齐鸣。然后,几个男的和族长一起跳了地摊舞《舞滚灯》。开幕式中的摊舞表演是邀神仪式的组成部分,具有强烈的仪式特征。
再比如土家族祭祖表演的“茅古斯”舞。每年农历正月初三到十七,“调年”的活动都是手舞足蹈,不跳舞。届时将设置祭坛,由代表土家祖先的“巴布卡”(意为老人)带领毛格斯的后裔赤脚跳舞。舞者的头顶覆盖着齐颈的茅草束,上面扎着五根辫子。全身覆盖稻草、茅草或树叶,以象征祖先。舞蹈内容包括制春(刀耕火种)、抢婚、狩猎、捕鱼、抛火把等,生动再现了原始土家族部落的生产生活场景。生殖崇拜是贯穿舞蹈的主题。每个毛古斯演员的腰间都绑着一个象征男性生殖器的火炬,它被称为“粗鲁的棍子”。火炬顶部涂有红土或覆盖有红布。舞者在表演狩猎、抛火把等内容时,要做出夸张的动作来展示阴茎,如“展雄”、“撬天”、“肩扛”、“转臀”、“提腹送臀”等。在舞蹈高潮时,毛格斯的火炬可以随意触碰观众,尤其是女性观众,被触碰的人将其视为祖先赐予生育能力的礼物。这典型地反映了土家族先民原始的狩猎生活和男根崇拜意识,具有很强的仪式性。
上面提到的民族民间舞蹈的仪式化特征只是少数情况。事实上,仍然有许多民间舞蹈具有大量的仪式性内容,这表明民间舞蹈的仪式性特征非常明显和突出。
四。结论
巫术的内容和图腾信仰的印记不可避免地烙在民族舞蹈中。作为早期舞蹈基本内核的舞蹈动作、舞蹈结构、舞蹈表现形式等仪式性因素,通过各种渠道积累下来,成为后期舞蹈制作的基本基因和素材。比如舞蹈艺术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动作的虚拟性、情节结构的程式化、抒情性的象征性,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中国早期舞蹈仪式内容的影响,可以认为是早期舞蹈仪式因素在舞蹈中的积淀。从这个意义上说,仪式不仅是中国早期舞蹈的根本属性,也是整个舞蹈艺术的根本。